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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夾奶頭虐少女 情侶重判 旗杆戳下體 衣架打屁股 凌辱7小時] [蘋果日報] [2013年4月7日] [打印本頁]

作者: ○love●    時間: 2013-4-7 05:02 PM     標題: [夾奶頭虐少女 情侶重判 旗杆戳下體 衣架打屁股 凌辱7小時] [蘋果日報] [2013年4月7日]

【新聞主題】:夾奶頭虐少女 情侶重判 旗杆戳下體 衣架打屁股 凌辱7小時
【新聞出處】:蘋果日報
【發布日期】:2013年4月7日
【文章內容】:
【辛啟松╱台南報導】台南市一名15歲少女,只因弄丟友人一支手機,慘遭友人找乾姊撂人報復,1男4女不僅剪破她衣服,還以菸燙身體、夾子夾乳頭、衣架打屁股、小旗杆戳下體、強拍裸照等方式凌虐7小時,法院昨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涉案的乾姊8年2個月,乾姊男友判3年2個月,其餘3名涉案少女仍在少年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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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凌虐少女的1男4女,全被送法辦。資料照片

被害人祖母昨天說:「他們真的很惡質,法官審理時,還一副不在乎的態度,根本沒有悔意!」她表示,當時凌虐孫女的5名被告,事後沒有出面和解,她盼法官能重判,讓她們得到教訓。凌虐案發生後,她已經把孫女帶回雲林老家就近照顧,遠離台南市這群壞朋友,避免再遭毒手。

4女1男狠施虐
法官認為,被告徐佳琳(女,24歲)、曹士堯(25歲)這對情侶,只因替徐女的乾妹妹出氣,催討被害人因弄丟手機所欠的7000元,兩人就跟乾妹妹及另2名少女控制被害人行動,還用小旗杆、熱融膠棒等異物性虐待,讓被害少女身心重創,犯罪手段惡劣,不應輕縱,依法重判。
判決書指出,徐佳琳、曹士堯兩人的乾妹妹陳姓少女(16歲),去年6月底出借一支手機給被害人張姓少女(15歲),事後張女因搬家遺失手機,陳女索賠7000元,但張女避不見面,引起陳女不滿。陳女就將此事告訴徐、曹2人,3人商議教訓對方,並由曹男透過臉書,誘騙張女出遊,張女赴約後,便控制其行動,強押到一處出租套房凌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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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少女遭凌虐遍體鱗傷。資料照片

剪頭髮菸頭燙背
被害少女指控說,徐佳琳、曹士堯、陳女夥同另2名少女拉住她,不但拳打腳踢、拿剪刀剪破衣服、強剪頭髮,還拿菸頭燙她的背部、衣架猛打屁股,拿小旗杆戳下體,甚至還拿衣夾夾奶頭,過程還有人拿手機,拍下整個凌虐過程,揚言要貼上臉書;曹士堯還威逼張女吸食K他命,聲稱事後要找警察抓她驗尿,讓她被抓去關,但張女抵死不從,拒絕吸毒。

乾哥哥持槍救人
五人凌虐張女長達7小時,過程中還逼她簽本票,手法跟討債公司如出一轍,最後要張女打電話找她的乾哥哥拿3萬元,到出租套房贖人,結果張的乾哥哥拿空氣槍到場,雙方吵起來,管理員趕緊報警,警察把7人帶回調查,才查出這起性凌虐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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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虐少女示意圖
少女因遺失友人的手機且不願賠償,遭友人夥同乾姊等共5人,拿衣架打屁股凌虐7小時。

青少年財物糾紛處理
●有財物糾紛應告知師長,尋求解決之道
●對方為索取財物放狠話,應速告知師長或報警
●協調糾紛地點最好選擇人多處並由師長陪同
●不要私下談判或動私刑逼討,以免觸法
●苗頭不對應設法離開現場,不要言語挑釁
●勿以暴制暴,以免惡性循環
資料來源:台南市警局婦幼隊

【個人觀點】:我覺得雖然受虐少女弄丟手機又不願意賠償有錯,但也不需要用這種方式傷害人家吧,手段也太兇殘了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3-4-7 05:22 PM

這些人太超過了啦       把少女打成這樣      就為了1支手機        趕快抓去關吧      進牢裡好好的反省
作者: a311457    時間: 2013-4-7 05:36 PM

萬事理性地做,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悲劇吧!
另一個角度看,如今年青人這樣的反應,是教育不足還是家庭問題呢?
(雖然我也不夠20)
作者: 偶系康小明    時間: 2013-4-7 06:14 PM

台灣的教育失敗了吧
過於開放結果豪無守法的觀念
年紀小小的就會逞兇
所以亂世還是要用重罰
這樣才不會越來越多悲慘的事發生吧
作者: jko3140403    時間: 2013-4-7 06:39 PM

教育失敗
這就是一堆高等人士推崇的結果
打不得~罵不得~
不是說要打很兇、罵狠狠的總不能都完全不打不罵吧
作者: qa0586    時間: 2013-4-7 06:39 PM

這些人太超過了啦,把人打成這樣,有財物糾紛應告尋求法律解決
作者: 小酥酥蘇老大    時間: 2013-4-7 06:39 PM

又是一群無知盲目的少年所犯下的不需要的錯誤,如果我們的社會能多一點包容、關懷,那就會減少很多不必要憾事!
作者: 悲衰的羅生門    時間: 2013-4-7 06: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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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mme1030    時間: 2013-4-7 06:46 PM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看看這些人以後還會不會這麼殘虐
只判牢刑有啥用..不過是花納稅人的錢養這些敗類
作者: p69910    時間: 2013-4-7 06:57 PM

一堆以為人多想怎樣就怎樣...
改天換他們 也這樣被招待 爽一次
況且 手機的事還不知道 是真是假
搞不好 早就想 對她怎樣了..
作者: kurogawa    時間: 2013-4-7 07:15 PM

就算她欠錢,能制裁她的也不是妳們這群阿
那之後如果她還錢,妳們是不是要被虐回來?
作者: zogol    時間: 2013-4-7 07:20 PM

一支手機為什麼不願意賠償呢?當然這樣的私刑真的令人髮指。
作者: 火神周瑜    時間: 2013-4-7 07:25 PM

只不過是一支手機
賠一賠就沒事了
有必要搞大嗎??
作者: gb1133405    時間: 2013-4-7 07:43 PM

不知道這隻手機是啥規格  是智慧的還是3310還是零元手機  就為了一隻手機
作者: kingaden1987    時間: 2013-4-7 07:52 PM

現在的社會不能打不能罵 講大聲一點都不行
養出這種人意外嗎
作者: jjsong    時間: 2013-4-7 08:03 PM

我覺得.被虐少女的背景也不簡單...

乾哥哥居然拿空氣槍去救人..

一般直接報警逮人吧...

施虐者和被虐者可能同屬一團體...報警可能會被報復...

不過不管報警或私了..事情沒那麼容易結束...

最好搬離是非地.重新生活...
作者: michaeltan    時間: 2013-4-7 08:08 PM

少女弄丟手機不願意賠償,懲罰一下就好,何必事情鬧的這麼大?坐牢反省吧
作者: peace78    時間: 2013-4-7 08: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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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ny80242    時間: 2013-4-7 08:35 PM

一堆破麻跟一個廢物在欺負小女生
為了一支手機被關了  超值得的~
作者: aajacky86    時間: 2013-4-7 08:43 PM

犯後又沒有悔意,不知道法官會不會重判,最好能判重一點,不然沒人會怕的啦。
作者: rabe    時間: 2013-4-7 09:19 PM

雙方都有錯吧....

不過那個凌虐的也太無言了吧

現在的小孩真的越來越誇張了
作者: 平淡幸福    時間: 2013-4-7 09:23 PM

這些男女是拉K拉過頭嗎
7000元 是滿多的
但也沒必要動私刑吧
哪天 走在路上 說不定
會被報復 就躺在路上摟
要是再活個30-40年
以後是不是又要變獨居老人
靠全民來養阿
作者: Kanaru    時間: 2013-4-7 09:28 PM

真是不管哪裡都有這種低能的人阿~
有本事自己的事就自己解決~
還繞人.....
真的覺得現在年輕人他媽沒種....
只會做低能事....
作者: b570214    時間: 2013-4-7 09:29 PM

不會吧!現在女孩子都那麼....,以後要小心點囉!!
作者: gn01161289    時間: 2013-4-7 09:29 PM

那些女的也找人以牙還牙給他們試試看..
那個男的以後他女友跟老婆都找人一樣做..
看他們感覺會不會一副無所謂
作者: qazzxc963    時間: 2013-4-7 09:31 PM

就一支手機,最多陳女分期付款賠給人
那些人也是好身上留案底又去坐牢
看到文中男性逼他吃毒品,那可恭喜了又多加一條罪

作者: mcmillan    時間: 2013-4-7 09:36 PM

現在的小孩...都交一些這樣的朋友
家裡還真是放心啊
作者: 英雄笑盡    時間: 2013-4-7 09:36 PM

只為了一隻手機何苦女人性傷害女人........唉
作者: bryant1129    時間: 2013-4-7 09:37 PM

我想他們怎麼虐待別人,法官就怎麼虐待他們吧!!讓他們嘗嘗這滋味如何
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3-4-7 09:40 PM

弄丟了人家的東西本來就該負責賠償,做人巴結一點...
不過看另外這四名的穿著舉止,搞不好有在上班的說!!!不錯不錯!!!
作者: Lukas0428    時間: 2013-4-7 09:50 PM

現在的女生好狠喔
居然可以這樣動用私刑

作者: feifarn    時間: 2013-4-7 09:54 PM

教育問題 問問他們的父母有沒有在管吧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3-4-7 10:37 PM

現在許多年輕人都不懂什麼叫做分寸,一點小事就把人打到重傷
只懂得越暴力就越威風,還好台灣沒開放槍枝,不然一天到晚都會看到
小屁孩為了幾百塊錢開槍殺人
作者: 0308740875    時間: 2013-4-7 10:46 PM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自己欠錢不還怪誰
作者: suo05    時間: 2013-4-7 10: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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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ukk2007921    時間: 2013-4-7 10:51 PM

jko3140403 發表於 2013-4-7 06:39 PM
教育失敗
這就是一堆高等人士推崇的結果
打不得~罵不得~

人本主張不打不罵不體罰,真不知道這些人腦袋在想什麼?不授權給老師管教學生,只會害了孩子,社會的亂象不斷的增長,唱高調的理論救不了教育!
作者: y2k02182001    時間: 2013-4-7 11:30 PM

八年就叫重刑嗎
不是直接抓去槍決就好
為減少這種犯罪率
槍斃是最快的方法
雖然不能降低犯罪率
但一定可以降低重複性犯罪
人死了還能爬起來傷害別人嗎?
作者: a26884948    時間: 2013-4-7 11: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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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ssmaxhealth    時間: 2013-4-7 11:57 PM

好殘忍喔! 這麼可惡的人只有判那麼少刑期! 真不可思議!
作者: pnsgzobto    時間: 2013-4-8 12:45 AM

被打的少女應該是家庭有困難一時還不出手機吧
這些人真是超過
什麼乾哥乾姊
我想這些旁門左道
就是敗壞社會的原因之一
作者: gc8v8303    時間: 2013-4-8 01:39 AM

真的連青少年都沒救了 話說有這麼好騙喔 唬個幾句就能約出來 我怎都不行
作者: yangjacky    時間: 2013-4-8 01:44 AM

太超過了啦 ,把少女打成這樣,這樣的私刑真的令人髮指。
作者: danielaiwa    時間: 2013-4-8 02:00 AM

現在的小孩是怎麼了
電視看太多模倣情節?
動不動就是虐待刑求
手段真的好狠
作者: A1233389    時間: 2013-4-8 03:21 AM

一群人渣.直接脫去槍斃算了
作者: 阿美媽    時間: 2013-4-8 06:42 AM

這男友判三年兩個月好像有點少太多了齁!!!
感覺判的有點點輕...
作者: s5618    時間: 2013-4-8 07:31 AM

很嚴重耶
判久一點吧
不然長大以後
也不會有什麼好下場的
作者: sexology    時間: 2013-4-8 08: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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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adpig68    時間: 2013-4-8 08: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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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phinx_cheng    時間: 2013-4-8 08:14 AM

應該要把虐待人的傢伙關到死
我還是深信 亂世用重典
治安太差了
作者: waterdl    時間: 2013-4-8 09:04 AM

這種人 直接判罪重吧
有意要為了伊之手機
真的是...........
作者: dragonfire0424    時間: 2013-4-8 10:26 AM

這到底都去哪學來的啊
7000塊就可以讓他們甘願犯法
真的是猜不透小朋友的想法
作者: w200cb    時間: 2013-4-8 11:00 AM

現在的年輕人真的不知道是非了下那麼重的毒手
作者: masanori7012    時間: 2013-4-8 11:18 AM

一個判8年 一個判3年
這樣會不會太輕了呀...這個我看出來還是不會學乖
作者: kevincoo    時間: 2013-4-8 11:29 AM

馬的太過分了!
過分到無人性的地步,觀念真的差很多,看了就覺得爛!
作者: finalhaven    時間: 2013-4-8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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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a711102    時間: 2013-4-8 11: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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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B205    時間: 2013-4-8 12:59 PM

好扯....現在的年青人.
手段已經不輸給職業級的錢莊、黑社會了.
作者: sp9637589    時間: 2013-4-8 01:47 PM

為了一隻手機就把人虐成這樣,現在的人真是可怕~
作者: 一安藤正樹一    時間: 2013-4-8 02:17 PM

我只知道八年似乎太短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看會比較給人覺得公平~而且不得假釋~~
作者: 一安藤正樹一    時間: 2013-4-8 02:17 PM

反正關十年以上出來還是快四十出頭而已~對他們而言沒啥差吧~一點也不悔改
作者: miee-ivy    時間: 2013-4-8 02: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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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ppygki7058    時間: 2013-4-8 02:37 PM

這社會真的病態越來越多
不知道他是什麼樣的心態可以下的了手.....
作者: phoght    時間: 2013-4-8 02:43 PM

現在的小孩子到底怎麼了~這個社會真是可怕阿
作者: m269985    時間: 2013-4-8 02:54 PM

台灣真是教育失敗
只為了一支手機把人傷成這樣
而且一點都沒有悔意
應該要重罰才對
作者: glorious菲羅    時間: 2013-4-8 03:17 PM

對於這些渣關到監獄太輕了
這些人根本不會怕,逞治這類的人因該效法
漢摩拉比法典。
作者: k19851003    時間: 2013-4-8 03:46 PM

太誇張了
這真的是青少年犯下的刑案嗎
作者: kidd530    時間: 2013-4-8 03: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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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uckyoutoto    時間: 2013-4-8 04:26 PM

一群妖怪難怪會做出這種事! 真是該眾所唾棄這種行為 令人嘆為觀止!
作者: chhsu07    時間: 2013-4-8 04:34 PM

現在年輕人的價值觀好像都有問題
只為了一支手機就要把人打到殘也太超過了
作者: frudia    時間: 2013-4-8 04:53 PM


這群青少年已經成為社會敗類,感覺已經無藥可救了。
作者: kellyleon    時間: 2013-4-8 06: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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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0917077107    時間: 2013-4-8 06: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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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sd980886    時間: 2013-4-8 07:11 PM

真是太誇張了
都不會將心比心
女人狠起來還真是可怕阿
作者: ☆brian★    時間: 2013-4-8 07:16 PM

雖說不願賠償方有錯
但施暴方實在是太過分了
作者: dcjh101010    時間: 2013-4-8 07:16 PM

這男生有心理障礙嗎 怎麼這麼殘暴
作者: adsl520xx    時間: 2013-4-8 07:18 PM

太變態了 ...  教育失敗阿....
現在人生活過的越好  ...
人心卻越來越腐敗....

作者: khauia    時間: 2013-4-8 07:24 PM

無知盲目的年輕人所犯下的不需要的錯誤

現在社會價值觀變好多
作者: gekkojam    時間: 2013-4-8 07: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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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831592    時間: 2013-4-8 07:29 PM

一群沒良心的關到死最好
作者: dora840822    時間: 2013-4-8 07: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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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904r2bwpn0    時間: 2013-4-8 07:32 PM

這社會真的變了!! 霸凌越來越猖狂了
作者: jerrydog123    時間: 2013-4-8 07: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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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rker35parker    時間: 2013-4-8 07:35 PM

太誇張了 怎麼會這樣子呢
手機不見就去找 手機壞了就去買 哪需要欺負她
這樣應該是虐待吧 我看這幾位都會吃上官司唷

作者: nirobtc    時間: 2013-4-8 07:38 PM

這是社 會的奇怪現象!等到進去牢裡就知道了!
作者: jones0910    時間: 2013-4-8 07:39 PM

感覺被害人有錯在先~~
但把人打成這樣真的太超過了~~

作者: wushane    時間: 2013-4-8 07:40 PM

這些打人的人一點都不尊重別人
應該抓去牢裡反省一下才會乖
作者: 紫應    時間: 2013-4-8 07:41 PM

就這一群人今天如果還了7000元、那改天可能就要七萬元了,交友不慎。
作者: 吳文豪    時間: 2013-4-8 07:46 PM

是我我就不會去同情那個少女,他活該自找的,四處認乾姊乾哥哥,為啥跟人借手機?
三個字 虛榮心咩,你說今天他把手機用不見,如果你是被他用不見手機的人,那手機上萬元,你會不會覺得這個女生想要把手機占為己有?之後還避而不見,當然打人的也有問題,但是我覺得最最最大的問題是出在那個跟人家借手機又把它用不見,避而不見的那個女生最有問題。
作者: miss90510    時間: 2013-4-8 07: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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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412d    時間: 2013-4-8 07:47 PM

一堆乾來乾去的奇怪關係 只能說這些人都是狐群狗黨
這些人以後殺了人或是被人砍 我絕對完全不意外
作者: virage02    時間: 2013-4-8 07: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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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ser09880720    時間: 2013-4-8 07:50 PM

反正那些人多拿一些錢就沒事了 這就是台灣法律 根本就是屁
作者: t20050820    時間: 2013-4-8 07: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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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vle0926    時間: 2013-4-8 07:53 PM

天啊!!! 看到資料照片 真的被虐待的很嚴重呢!!! 太狠了!!!

只為了一支手機 值得去坐好幾年的牢嗎??? 有些不值得吧?!
作者: ss70228    時間: 2013-4-8 07:55 PM

這種應應該關進男性監獄李去
作者: nlpss92055    時間: 2013-4-8 07:57 PM

那張模擬圖 大家都變惡魔了~
作者: ivy10070    時間: 2013-4-8 07:58 PM

不過就是一隻手機~犯下這種罪刑實在是很笨~一生就這樣毀了呀
作者: sam0323s    時間: 2013-4-8 07:59 PM

最近的小孩價值觀真夠扭曲的= =
什麼社會阿...
作者: s11081304    時間: 2013-4-8 07: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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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ire0079    時間: 2013-4-8 07:59 PM

看見照片上面一群破麻,七月快到了,快把這幾支東西收一收吧....
免得貽害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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