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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平鎮2市代涉收賄 偽證罪起訴][聯合報][2013-03-08] [打印本頁]

作者: qazpo    時間: 2013-3-8 07:53 AM     標題: [平鎮2市代涉收賄 偽證罪起訴][聯合報][2013-03-08]

本帖最後由 qazpo 於 2013-3-8 07:53 AM 編輯

【新聞主題】:平鎮2市代涉收賄 偽證罪起訴
【新聞出處】:聯合報
【發布日期】:2013/03/08
【文章內容】:

  
平鎮市民代表吳金樺楊先宜,2010年在代表會主席選舉時,涉嫌收受代表吳長盛50萬元,但在桃園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審理吳長盛賄選案時,全都否認,桃園地檢署昨以偽證罪嫌起訴。

吳金樺昨天說,尚未接到起訴書,不方便回應。楊先宜也說期待司法還她清白。同案被起訴的還有徐列舜、宋隆鎮,2人都未當選。

檢方調查,2010年6月平鎮市第六屆市民代表選舉前,吳長盛提早2個月透過白手套袁芳德、鄧享敦和馮堯琳,將2千和1千元紙鈔共50萬現金,以牛皮紙袋分別交給參選代表的吳金樺、楊先宜、徐列舜、宋隆鎮4人,要求支持競選主席。

吳長盛、袁芳德、吳金樺、楊先宜都當選代表,吳長盛因賄選案曝光,棄選主席,去年2月遭高院以違反選罷法判刑4年6月定讞。但吳金樺、楊先宜等4人在地院和高院審理時,都供稱沒人送錢或沒拿錢,前後供詞也不同,遭高院告發。

楊先宜辯稱,因不想吳長盛入獄,才前後供詞不一;宋隆鎮更說,吳長盛沒賄選,他自己在偵查所述才是不實;徐列舜、吳金樺也聲稱不知情。吳金樺、楊先宜在主席選舉涉及違反選罷法部分,已獲桃園地檢署不起訴處分。 
  
【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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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鄉鎮市民代表選舉 候選人得票數 投票日期:中華民國99年06月12日
桃園縣平鎮市第03選舉區 鄧享敦 5 男 1959 中國國民黨 1746 9.55%
桃園縣平鎮市第04選舉區 吳金樺 7 男 1947 中國國民黨 2085 12.77%
桃園縣平鎮市第04選舉區 楊先宜 8 女 1964 中國國民黨 1664 10.19%
  
這新聞中提及的民代不是無黨籍就是國民黨籍,基層選舉尚且如此,更遑論大型的選舉能不賄選
  

【延伸閱讀】

  

新聞步希臘後塵?台灣負債22兆 每人背90萬 (2012/11/17 年代新聞)
http://www01.eyny.com/thread-8283839-1-1.html
新聞國民黨賄選連坐遭罰4555萬 共57件 佔總件數的八成四 (2012/12/13 自由時報)
http://www01.eyny.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341046








作者: Billy1008    時間: 2013-3-8 09:29 AM

我覺得現在的貪污是不分黨派的吧, 只要有機會就會污, 民進X也好不到那裡去, 當然國民X也差勁!
作者: jfp9064    時間: 2013-3-8 03:33 PM

該判刑就趕快判 該補選感快補選 不要拖拖拉拉
作者: kevin3q1725    時間: 2013-3-8 05:36 PM

這種收賄的違法行為中就會被抓到!
這真的是歹路不能走阿~
作者: zogol    時間: 2013-3-8 08:13 PM

又是藍營的貪污,騜的招牌已經被砸爛了吧?
作者: 伊凡麥特    時間: 2013-3-8 08:18 PM

這種地方型的基層代表的選舉,貪污賄選的情況很嚴重,感覺上是抓不勝抓
作者: happ682    時間: 2013-3-8 11:18 PM

又是狗民黨的
不賄選就不會選,
經典名言,再次驗證




作者: Hcipc2    時間: 2013-3-8 11:51 PM

貪污賄選就是不對,應該通通抓起來判刑!管他是國民黨或是民進黨.
作者: Daniel333    時間: 2013-3-9 12:48 AM

農會選舉應該是基本的樁腳選舉!怎麼涉及地方選舉!檢察官應該要好好偵辦。
作者: wn802149    時間: 2013-3-9 01: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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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kc800000    時間: 2013-3-9 07:51 PM

貪污不是看政黨,而是個人行為,越有權利的人行為必須要注意.
作者: fh97792    時間: 2013-3-9 09:53 PM

曾經有人說收得少做得多就是好官,收多做少就是爛官。
作者: gn01161289    時間: 2013-3-9 11:09 PM

說這麼多幹嘛..
這些不就是你們自己投票選出來的..
國際笑話...自己選自己罵..
作者: an823243    時間: 2013-3-9 11:14 PM

不論藍綠紅黃,貪污確定,就應判刑而且不得提前假釋.
只是好像目前藍軍這方面比例遙遙領先.
作者: love183945    時間: 2013-3-10 12:06 PM

平鎮這小地方也要貪....該辦的都辦
不要到最後又無罪定讞~~~唉~官阿
作者: wayne89898    時間: 2013-3-11 03: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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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a0586    時間: 2013-3-13 08:50 PM

又報導民代貪污,不分政黨只要貪污確定,就應判刑.
作者: denty345    時間: 2013-3-13 10:11 PM

從大選到小選,國民黨真是不賄選就不會選。
作者: csapple    時間: 2013-3-14 10: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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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奶油小希    時間: 2013-3-15 03:20 AM

我就常聽到一位國民擋的前行政院政務委員(常到我們店光顧的老伯),
說他以前當啥國稅局局長時,就自動有建商送房子...
反正這種事已經見怪不怪了...
作者: fgd1234    時間: 2013-3-31 02:18 PM

台灣的政治真的是
吃了又不做事
真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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