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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扁案作偽證 蔡明忠不起訴 )(蘋果日報 )(2012年09月11日) [打印本頁]

作者: happ682    時間: 2012-9-11 02:25 PM     標題: (扁案作偽證 蔡明忠不起訴 )(蘋果日報 )(2012年09月11日)

本帖最後由 happ682 於 2012-9-11 02:34 PM 編輯

扁案作偽證 蔡明忠不起訴

【呂志明╱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兩年前審理前總統陳水扁涉洗錢案,傳喚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作證,他原證稱二○○八年總統大選期間,曾捐款一千五百萬元給國民黨,事後又改口被告發偽證罪,但北檢認定蔡無犯意,昨將他不起訴。
特偵組偵辦扁案期間,已經查明蔡作證時搞錯時間,金額,發現他是在二○○四年連、宋參與大選時,捐給國民黨一千萬元,蔡也主動出示透過立法院長王金平捐款給國民黨的收據。
檢方查證蔡、王說法一致,且調閱國民黨政治獻金明細也吻合,因此在今年三月將此案簽結。但有民眾另向北檢告發蔡觸犯偽證罪,北檢依法再分案調查。

具狀向法院更正蔡開庭時供稱,他記得曾捐款給國民黨,誤以為是二○○八年,後來有人質疑,他回去找收據,發現搞錯時間、金額,立即檢附相關物證,具狀向法院更正。
檢方認為,雖蔡在法院作證內容有誤,但沒被採信成為判決理由,也不足以影響審判結果,難認有偽證罪責,因此不起訴。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截至記者截稿前,都未做出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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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憶如偽造文書,司法自動視而不見
蔡明忠做偽照,也不起訴(因為沒有犯意,說說就行)

怎麼司法已變成偽造文書和法院做偽證,都沒有關係?



作者: casper97    時間: 2012-9-11 03:10 PM

沒事沒事,
劉憶如的『誤植』直接影響選情都沒事,
更何況他捐那麼多錢給國民黨,
當然有事也要變沒事。
作者: cppp32    時間: 2012-9-11 03:12 PM

和辜家一樣
給國民黨無罪
給民進黨有罪,,,,,
作者: yoyo0504    時間: 2012-9-11 04:19 PM

它手上應該握有中國黨與馬的政治獻金等的明細表
敢判他罪  全部公布
作者: richmizhen    時間: 2012-9-11 04:33 PM

本帖最後由 richmizhen 於 2012-9-11 07:37 PM 編輯

司法已經變為兩套標準了嗎?,
難道台灣的司法已經慢慢變成如此?
還是早已變成這樣呢?
一般老百姓能有如此的對待嗎?
還是只要是顏色對了
或對另一黨有幫助都可以免罪呢?
最近一些企業老闆都可以免起訴喔.


作者: edison2326    時間: 2012-9-11 04:46 PM

cppp32 發表於 2012-9-11 03:12 PM
和辜家一樣
給國民黨無罪
給民進黨有罪,,,,,

又說實話!
你不隻到這樣會引起馬迷 及 黨工的反彈嗎!
這骯髒政府不容許別人有金援的,
三隻小豬不就是一個更可笑的例子嗎!
募款的也可以罵! 別人捐的也可說貪污!
自己左污右拿、前收後洗全合法,反正都他們家的啦,
等到包不住時就遣逃!
作者: 幻翼星羽    時間: 2012-9-11 04:52 PM

司法沒有選擇性辦案打死我都不信
偽證事實都擺在眼前了都能無罪

作者: cabbie    時間: 2012-9-11 04:54 PM

具狀向法院更正蔡開庭時供稱,他記得曾捐款給國民黨,誤以為是二○○八年,後來有人質疑,他回去找收據,發現搞錯時間、金額,立即檢附相關物證,具狀向法院更正
這點應該是檢方不起訴的原因


作者: game5470    時間: 2012-9-11 04: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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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laus0222    時間: 2012-9-11 05:32 PM

又一個馬友友,不意外,而且這個馬友友說不定有可能就要買下蘋果日報,為了回報馬市長讓富邦金併台北銀(小併大)捧馬報可能又會多了一家,對馬英九來說算是一筆從天掉下來的禮物吧!
作者: a121789124    時間: 2012-9-11 05:36 PM

昧著良心的生意人一個接一個財務收入出問題,這就是報應先是王x紅 接下來會是誰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作者: yanghua2    時間: 2012-9-11 05:51 PM

好好喔~ 有錢人做的偽證罪都不會成立說
果然一堆公司行號老喜歡掏空公司
因為都無犯意阿, 只是剛好把錢轉到自己名下而已
作者: ups111    時間: 2012-9-11 05:56 PM

阿扁夫妻都判有罪了, 那些和扁貪污案有關的有錢人通通都沒罪, 真是讓人嘆為觀止的法律~~~
作者: happ682    時間: 2012-9-11 06:09 PM

本帖最後由 happ682 於 2012-9-12 03:04 PM 編輯
ups111 發表於 2012-9-11 05:56 PM
阿扁夫妻都判有罪了, 那些和扁貪污案有關的有錢人通通都沒罪, 真是讓人嘆為觀止的法律~~~ ...

應該是人的關係
馬先生的富邦魚翅晏

做偽證也OK,?
作者: Hcipc2    時間: 2012-9-11 06:25 PM

唉!又是一件標準的”有關係就沒關係,沒有關係就有關係”的例子.

作者: qazzxc963    時間: 2012-9-11 07:04 PM

瞎了這是什麼司法呀
作偽證耶 是很嚴重了是竟然不起訴
算了台灣司法是給有錢人玩的窮人只能任有錢人玩弄
作者: liangkev    時間: 2012-9-11 07: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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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zjager    時間: 2012-9-11 07:25 PM

要對付的只是陳水扁,其他的都不重要,也不必太過得罪.

打扁是馬英九的施政主軸,另外的是[化獨漸統]和[節能減碳].
作者: catch1012    時間: 2012-9-11 07:28 PM

現在是誰在執政!!搞不清楚!!
怎麼會有事!!三歲小孩都知道!!
作者: qwerty7042    時間: 2012-9-11 09:51 PM

現在的法院是流行被抓包之後
在把東西還回去或者講真話就能無罪嗎?
作者: gg901836    時間: 2012-9-11 10:11 PM

這種法律案件很多專業問題
旁人感覺有點霧裡看花
作者: KAMN25    時間: 2012-9-11 10:38 PM

因為他們的目標只有阿扁一人而以,而且國民黨應該也拿了蔡X忠不少的好處
作者: bb550000    時間: 2012-9-12 03: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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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ppp32    時間: 2012-9-12 07:15 AM

liangkev 發表於 2012-9-11 07:10 PM
那個躲藏在美國加州橘郡的黃芳彥
究竟幫多少司法系統的人買官

哪個龍發堂跑出來的......
麻煩抓回去好嗎

這跳針功力太強了
蔡明忠不是官.......
黃芳彥也不是.......
你到底再說啥?
作者: MEGREZ    時間: 2012-9-12 08:09 AM

司法碰到藍營果然就轉彎再添一例.
難怪馬統會說:司法沒有灰色地帶.(因為只有藍綠.)
作者: kiss94324    時間: 2012-9-12 08:42 AM

這國家的司法令人無語
政黨可以隨意的控制結果

作者: linye094    時間: 2012-9-12 08:47 AM

liangkev 發表於 2012-9-11 07:10 PM
那個躲藏在美國加州橘郡的黃芳彥
究竟幫多少司法系統的人買官

請教齁
他賣了哪個官???麻煩你點出來好嗎?
還是SOGO是國營司法企業(但司法有企業???)???
作者: cici5477    時間: 2012-9-12 09:08 AM

其實不用講藍綠了,台灣的法律就是用來保護有錢人的....有錢有權,知道自己罪證確鑿的就潛逃出國,一定逃的出去,知道沒啥證據的就留下,反正一定不會有罪。除了像014那種囂張過了頭的,只要低調點,都不會有事的...
作者: 李很白    時間: 2012-9-12 09:44 AM

法律是給沒權沒錢無知的百姓遵守的,有權有錢的人就天龍人呀,不僅不用遵守,還有人會自動護航咧
作者: redmoon    時間: 2012-9-12 02:51 PM

小把戲 這樣的解釋真的可以嗎?
國民黨不要看人家給你許多錢就有罪便無罪
以為大家都看不懂嗎?
作者: fr340655    時間: 2012-9-12 06:36 PM

唉! 一樣是"偽造文書"和"偽證",
要是"老百姓"犯罪肯定抓去關,
但如果是"企業老闆"保證不起訴!
作者: sy011682    時間: 2012-9-13 12:44 PM

非常明顯的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上法院是有錢有權的天下
一般人只能自認吧
作者: 絲襪癡漢    時間: 2012-9-13 04:27 PM

財團不管誰執政 只要有捐政治獻金 哪裡會判有罪?
作者: sjiinlong    時間: 2012-9-13 04:34 PM

當然不會有事的呀!
金主要是會有事,那以後這些個狗屎政黨狗屁政客到哪去找人要錢呀?!
作者: happ682    時間: 2012-9-14 05:13 PM

sjiinlong 發表於 2012-9-13 04:34 PM
當然不會有事的呀!
金主要是會有事,那以後這些個狗屎政黨狗屁政客到哪去找人要錢呀?! ...

現在的私法,實在痛恨
一手玩法,不爽的人,要讓你死得難看

自己人就沒事沒罪
作者: jack0810chung    時間: 2012-9-15 12:47 AM

還是第一次聽到說做偽證可以沒事的
政治一般是不想理的
可是有時真的想問問
司法是否還是中立的
司法是否還是公正的
作者: peroaa1    時間: 2012-9-15 01:12 AM

有罪才是新聞,妳才會感覺到驚訝!

無罪不是新聞,妳不會感覺到驚訝!

有錢真好
作者: goobbo    時間: 2012-9-16 03:55 PM

沒看到法院紀錄...但有人要買頻果傳媒........
作者: opz456    時間: 2012-9-17 01:01 PM

司法已經變為兩套標準了嗎?,
難道台灣的司法已經慢慢變成如此?
還是早已變成這樣呢?
作者: acer200706    時間: 2012-9-17 07:35 PM

大大說的是.

當初給阿珍發票拿去報國務機要費的也應該判刑. ~ 怎麼司法已變成提供"偽發票",都沒事?
作者: o0991758566    時間: 2012-9-17 08:47 PM

還好啦~反正又不影響阿扁的關起來

689一定會把他關到死的...
作者: iamjohnny825    時間: 2012-9-17 09:05 PM

台灣的法律喔
唉 真的要好好的改一改啦
作者: 蔬菜麵    時間: 2012-9-17 09:22 PM

cabbie 發表於 2012-9-11 04:54 PM
具狀向法院更正蔡開庭時供稱,他記得曾捐款給國民黨,誤以為是二○○八年,後來有人質疑,他回去找收據,發 ...

其實不起訴也有道理

但是據起訴書~當時法官有問他是不是政治獻金法實施後馬英九競選時~問的很清楚~蔡明忠不可能笨到這種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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