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討論區

標題: 【時事討論*意見疑問+申訴+扣分撤銷區】 [打印本頁]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5-15 03:34 PM     標題: 【時事討論*意見疑問+申訴+扣分撤銷區】

本帖最後由 火砲 於 2016-4-20 05:58 PM 編輯

意見申訴區守則:
(1)如果不是申訴人或版主,請勿插手回應,包含點評也一樣禁止。違者,禁言7天。(2016.4.20更新)
(2)申訴於最後回應日期7日後,無其他的意見者,禁止對同一申訴案件再起爭執。違者,水桶。
(3)刪除主題或回覆的相關申訴,期限為帖子遭刪除日7天內,超過文章便無法挽回
。請務必注意!!
(4)遭到水桶的會員,可至【投訴及意見】版內依規定格式進行申訴。
(5)在申訴過程中,非版主限用回覆的方式回應,違者一律刪除,不予理會。

以上水桶規定若再犯,會加重處分,每次加重都是[前一次*2倍]的時間去計算,所以請各位會員自重。
水桶:指單版禁權

申請複查格式:
申請複查須使用下列格式(請直接點複製代碼)
  1. 違規連結:
  2. 違規原因:
複製代碼

註:如果是回覆違規須使用回覆連結,只要點擊樓層數字,就可以複製回覆連結
未依格式申請撤銷扣分會直接刪除申請文
目前僅受理
"主題或回文還留在版上(複製回文及廣告文除外)"
的扣分撤銷申請

其他的不受理申請
違反申請規定一律刪帖不另做通知


作者: fred39392001    時間: 2015-5-19 11:31 AM

違規連結:http://www95.eyny.com/forum.php? ... 9&pid=278414840
違規原因:無意義回覆

請教版主大,我在[馬又跳票 智慧電表 台電打臉喊卡]新聞裡回覆如下:「實績有沒有佔政見的9.2%?令我好生疑問~」

是針對馬又跳票這件事,發表他履履跳票,政治實績有沒有佔政見的9.2%來反諷,請問這樣也是無意義回覆嗎?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5-26 05:08 PM

fred39392001 發表於 2015-5-19 11:31 AM
違規連結:http://www95.eyny.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0318339&pid=278414840
違 ...

你只有留下這段話
不論怎麼看都看不出與主題有何關聯

依照版規地22條規定:無意義回覆:在主題內回覆無關主題或回覆的內容均屬之。

所以你的帖子內必須要看得出你是針對主題回覆
或是針對帖內的任何一篇回覆回應

但單就

"實績有沒有佔政見的9.2%?令我好生疑問~"

如果如你申訴提供的理由所言,是要針對跳票這件事情
你應該在你的回帖內多補充一些文字,以便讓人一眼就看出你是針對跳票的事情做出的言論

例如:
馬居然又跳票了,實績有沒有佔政見的9.2%?令我好生疑問~

這樣就可以讓人很明白的看出你是針對主題的回應

請你修改後再來這邊告知版主,版主根據你修改的內容判斷是否應撤銷處分。
(請不要直接用我上面那句,謝謝!)
作者: chunghanglin    時間: 2015-5-27 10:43 AM

違規連結:http://www01.eyny.com/forum.php? ... 8&pid=278950176
違規原因:言論戰火請留在版內,若是用其他任何手段(短消息、ID、簽名檔...等)報復、侮辱論壇會員,最重永久禁言!!

意見:上次速水GR莫名奇妙說我開分身罵他"們",還在簽名檔抺黑我,事實上根本不是,真正開分身一直在罵人的,相信超版心中有一把尺,他們甚至在其他版模仿我的ID,亂發言破壞我的名聲

他們用的就是這些句子,可能是怕人家認不出來開分身也罵一樣的話吧!希望超版好好勸阻他”們”

[attach]108889332[/attach]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5-27 05:56 PM

chunghanglin 發表於 2015-5-27 10:43 AM
違規連結:http://www01.eyny.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0340748&pid=278950176
違 ...

請你直接蒐證後到惡意攻擊檢舉區舉報。
我們版主不便介入勸阻
不然會被貼上標籤
你直接檢舉他們,如果確實違反規定會依照規定處理。

檢舉方式有些改變,檢舉時要附上截圖證據,可以參考目前唯一的一篇檢舉

作者: fred39392001    時間: 2015-5-29 02:45 PM

火砲 發表於 2015-5-26 05:08 PM
你只有留下這段話
不論怎麼看都看不出與主題有何關聯

違規連結:http://www.eyny.com/forum.php?mo ... 9&pid=278414840
違規原因:無意義回覆

已修改
作者: right    時間: 2015-6-4 11:39 PM

本帖最後由 right 於 2015-6-4 11:41 PM 編輯

帖子連結:http://www77.eyny.com/forum.php? ... 30603&pid=279261264
火砲 第6帖非無意義回覆
對比↓

帖子連結1:http://www77.eyny.com/forum.php? ... 54569&pid=279258663
帖子連結2:http://www77.eyny.com/forum.php? ... 51299&pid=279193170

請問一下版主們,時事版上現在判定無意義回覆的基準是什麼!? 國民黨民進黨有別!?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6-5 04:43 PM

本帖最後由 火砲 於 2015-6-5 04:52 PM 編輯
right 發表於 2015-6-4 11:39 PM
帖子連結:http://www77.eyny.com/forum.php? ... 30603&pid=279261264
火砲 第6 ...


無意義是根據審核文章內容做的判斷
依據文章內容跟主題是否有關
或是是否有針對特定回覆做出的回應為認定依據

我審核你那篇檢舉
經過我查看內容後
該回覆中有包含了廢死聯盟的相關內容
而主題也談到有關廢死議題
不能說他是無關主題的內容
畢竟那篇文章本身在談的就是廢死

所以認定他並非無意義回覆
跟黨派無關

至於你舉的另外一篇,是另外一個版主認定的
不是我審核的,
就我看來那篇並不算無意義回覆
已撤銷處分。

申訴的時候
請不要動不動就為版主貼上標籤
什麼叫做國民黨民進黨有別?
我都管理這個版這麼久了,你認為我有黨派色彩?

作者: right    時間: 2015-6-5 08:03 PM

火砲 發表於 2015-6-5 04:43 PM
無意義是根據審核文章內容做的判斷
依據文章內容跟主題是否有關
或是是否有針對特定回覆做出的回應為認定 ...

因為我並不曉得版主們在審核的時候是否有共同基準
所以我這次才說"請問一下版主們",並不是針對火砲超版你喔
以我舉的例子為例,火砲超版edward1634版主基準明顯不同,所以我才會有此疑問

至於火砲超版私下的立場如何我覺得無所謂
但公事應該要公辦,不能受到個人黨派色彩或感情用事的影響
以這次的處理來說,我認為火砲超版你不會感情用事,有公平的基準,這讓我很欣慰
至於另一個edward1634版主,我就搞不清楚他在處理事情時,有沒有公平的基準了,以上意見~
作者: dipper    時間: 2015-6-5 10:22 PM

違規連結:http://www01.eyny.com/thread-10356557-1-1.html
違規原因:主題無相關圖片

已修改
作者: u0980304400    時間: 2015-6-14 05:48 AM

本帖最後由 u0980304400 於 2015-6-14 06:01 AM 編輯

違規連結:http://www80.eyny.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362848&page=0#pid279449564
違規原因:飛時事新聞
日本未成年人死刑的真實案例:死刑的意義就在這裡 的帖子被 edward1634 評分 積分 -5 點

您好,我不了解為什麼被刪除,時事新聞的定義在哪裡??現在最多人在討論的新聞不就是跟死刑相關嗎?這不就是時事嗎?
如這次殺8歲女童案,新聞也會提到多年前的湯姆熊殺童案,那也是舊事件不是嗎??
所以不太能理解被刪除原因,麻煩您是否能夠給予詳細之違規原因??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6-15 03:31 PM

本帖最後由 火砲 於 2015-6-15 03:34 PM 編輯
u0980304400 發表於 2015-6-14 05:48 AM
違規連結:http://www80.eyny.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362848&page=0#pid27944956 ...

版規第三條寫得明白:
(1)內文必須含有新聞原文及個人觀點,個人觀點必須位於新聞原文下方,並且加註、分隔或是上色加粗體,以便清楚分辨新聞原文與個人觀點,若是無法明確分辨,一律視為內文格式錯誤。
(2)本版區的主題全部都必須是轉載文章及按照以上規定發主題,不論是投票性質或是討論性質。
(3)轉載文章限各大新聞網完整文章,禁止轉載其他論壇/部落格文章或斷章取義。
(4)新聞必須屬於"時事"(發生在1個月內的新聞)

簡單的說,文章必須是1個月內的新聞或社論
不符合的一律會用非時事新聞來處理

而且你被刪除的那篇文章,標題也沒有依照規定使用

版規第二條:
2.   發文的【標題】要有明確的格式!!!!!!


所以提醒你,發文前請你先看版規
我們版規不過就25條,花不了你多少時間

作者: martin0725    時間: 2015-6-18 05:05 PM

違規連結:http://www07.eyny.com/forum.php? ... page=1#pid279806847
違規原因:格式有誤

請問格式是哪裡出問題
可以有修改的空間嗎
第一次發文就被扣積分十點太嚴重了吧
作者: mickey0110    時間: 2015-6-19 08:12 AM

本帖最後由 mickey0110 於 2015-6-19 08:17 AM 編輯

違規連結:http://www07.eyny.com/forum.php? ... 30600&pid=279776300
違規原因:惡意攻擊會員
申訴如下
要點評挑釁悲憤派又要檢舉照片很清楚
瞧你悲憤的...發文玩玩你這種悲憤派好有趣...呵
都指名玩玩了這種方式 挑釁的定義難道已經去除你我他 和輕蔑的指好有趣
共匪是指共產黨 匪類是指共產黨那類
是罵黨派
匪類精華大作是罵文章 不行罵文章罵本文嗎?
剛好有照一清二楚



挑釁
解釋        故意惹起爭端


漢語詞典/玩

戲弄,搬弄:~弄。~狎。~花招兒
戲弄[makefunof]

又如:為人所玩;玩巧(玩弄巧詐手段);玩奸(玩弄奸詐的手段);玩謔(戲弄;開玩笑);玩是玩,笑是笑(俗語。開玩笑是開玩笑,該正經時要正經)    
輕視,忽視:~忽職守。~世不恭。

搬ㄅㄢbān弄ㄋㄨㄥˋnòng
翻動、搬動。如:「你最好不要搬弄這些書籍。」似簸弄
挑撥是非。元·馬致遠·漢宮秋·第三折:「枉與漢朝結下這般讎隙,都是毛延壽那廝搬弄出來的。」元·李壽卿·伍員吹簫·第一折:「他在平公面前,搬弄我許多的是非。」似簸弄、挑撥
挑撥繁體挑撥拼音 tiāo bō 注音 ㄊ ㄧ ㄠ ˇ ㄅ ㄛ


詞語解釋挑撥 tiāo bō

1.撥動燈芯使燈火明亮。引申為啟發。
2.撥物使動;挑動。
3.播弄是非,調唆。
4.逗引,撩撥。



調唆繁體調唆拼音 diào suō 注音 ㄊ ㄧ ㄠ ˊ ㄙ ㄨ ㄛ


詞語解釋調唆 diào suō

挑撥;唆使:誰調唆你來鬧的?

詞語解釋調唆 diào suō

[stir up;incite;instigate]挑撥,慫恿人鬧糾紛
調唆人民叛變

調唆 diào suō

慫恿,教唆。《京本通俗小說·志誠張主管》:“調唆織女害相思,引得嫦娥離月殿。” 《紅樓夢》第十五回:“又兼秦鐘戀著智能兒,調唆寶玉求鳳姐再住一天。”浩然《艷陽天》第七四章:“你血迷心竅,不跟咱們貧下中農走正道兒,心裡不裝著社會主義,光跟那些走歪門邪道的人靠近,光聽壞人調唆。




作者: martin0725    時間: 2015-6-19 03:31 PM

martin0725 發表於 2015-6-18 05:05 PM
違規連結:http://www07.eyny.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378560&page=1#pid279806847
違規原因: ...

違規連結:http://www07.eyny.com/forum.php? ... extra=#pid279806847
違規原因:格式有誤

版大:
格式已修正,這樣有把格式都改正確了嗎
作者: 蔬菜麵    時間: 2015-6-22 02:18 PM

http://www03.eyny.com/thread-10385092-1-H99FT8UA.html
版主您好
我這一版照片無法在目錄列顯示
請問批量上傳JPG檔怎會這樣呢?
還是我要再等一等?

作者: jason54088    時間: 2015-6-23 01:40 PM

違規連結:http://www.eyny.com/forum.php?mo ... 7&pid=279806317
違規原因:無意義回覆

已修改

作者: bobotown    時間: 2015-6-23 06:08 PM

違規連結:http://www07.eyny.com/forum.php? ... page=3#pid279795554
違規原因:無意義回覆

火砲版大鈞鑒~
個人在回文中所提"月光少年"本是暗指邱毅本人~
其出處為邱毅在被黃永田摘掉假髮後~
於某t台政論節目中自許為月光少年~
也因此事心靈受傷~
該事也在當時流傳過一段時間~
邱本人亦被冠上不願面對現實及心靈脆弱的評價

糖衣玻璃心本意為心靈脆弱容易受傷~

將這些形容用於該篇文回覆自是藉以暗諷邱脆弱的心靈不知是否又在此事受到傷害~
因此個人不以為這樣的回覆是無意義的回覆~
請火砲版大詳察~
感謝~~
作者: right    時間: 2015-6-23 08:25 PM

本帖最後由 right 於 2015-6-23 08:27 PM 編輯

帖子連結:http://www68.eyny.com/forum.php? ... 30603&pid=279878512
edward1634 他只是在回應你的中國沒人權在台灣有人權而已

帖子內容:
在美國,黑人是沒有人權的,白人警察只要看到,甚至可以當街射殺,可怕
在中國,人民是沒有人權的,只要中國殖民者不爽,連同胞都可以開坦克輾壓,可怕


匪兵乙回復:
在台灣,民主一百分!大家可以向馬英九扔鞋

意見:
匪兵乙回復的內容,完全沒有提到跟我帖子內容有關的東西,沒有提到中國,也沒有提到人權
想當然也不會有所謂的"他只是在回應你的中國沒人權在台灣有人權而已",的腦補判斷吧!?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6-24 05:38 PM

bobotown 發表於 2015-6-23 06:08 PM
違規連結:http://www07.eyny.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377152&page=3#pid279795554
違規原因: ...

請你在月光少年那邊補個說明或加個註
例如月光少年(指邱毅)...等類似的方法
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清楚你這個詞的出處
單從文章本身如果沒看過你所謂的政論節目
根本不清楚
補上後,我會協助撤銷處分
作者: bobotown    時間: 2015-6-24 05:52 PM

本帖最後由 bobotown 於 2015-6-24 05:54 PM 編輯

違規連結:http://www07.eyny.com/forum.php? ... page=3#pid279795554
違規原因:無意義回覆


已補上說明~
感謝~

作者: edward1634    時間: 2015-6-26 09:36 PM

right 發表於 2015-6-23 08:25 PM
帖子連結:http://www68.eyny.com/forum.php? ... 30603&pid=279878512
edward1634 他只是在回 ...

就如同你舉例在那兩國家一樣
他也舉國家的例子給你
作者: right    時間: 2015-6-26 10:28 PM

本帖最後由 right 於 2015-6-26 10:29 PM 編輯
edward1634 發表於 2015-6-26 09:36 PM
就如同你舉例在那兩國家一樣
他也舉國家的例子給你

我提到美國是針對文章回覆,我提到中國才是舉例,所以是針對文章回覆+舉例

匪兵乙回覆在台灣,民主一百分!大家可以向馬英九扔鞋

版主你要說他舉例我不反對,但他文中完全沒有提到任何與我文章相關的內容

完全無關的內容回覆+版主認為的舉例,難道這不叫文不對題,難道這不叫無意義回覆嗎!?

版主你的 edward1634 他只是在回應你的中國沒人權在台灣有人權而已,難道不是自己的腦補判斷嗎!?


作者: 速水大貴    時間: 2015-6-30 02:53 AM

本帖最後由 速水大貴 於 2015-6-30 04:23 AM 編輯

請教火砲超版

惡意攻擊檢舉規定
8.禁止非本版版主在他人檢舉內發表任何點評,違反刪除點評並禁言7天。
hin7305會員點評卻沒有受到禁言懲處?只是刪除其點評,是否遺漏了?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6-30 08:40 PM

本帖最後由 火砲 於 2015-6-30 08:49 PM 編輯
速水大貴 發表於 2015-6-30 02:53 AM
請教火砲超版

惡意攻擊檢舉規定


經查該點評雖然違反規定
但是內容並不屬於攻擊或反駁的言論
對檢舉者並無任何不良影響
因此僅刪除點評並警告該會員應該避免犯這樣的錯誤
那條規定上所列的處分是最重就是七天禁言,但不代表版主定要做出這麼重的處分
我想這是我們版主的裁量權,你應該無權干涉跟質問才是

倒是你
那篇檢舉不是針對你
你倒是挺注意那篇檢舉帖的
連上面有點評你都一清二楚
難道那篇點評所說的分身跟你有關嗎?

作者: 速水大貴    時間: 2015-6-30 09:04 PM

火砲 發表於 2015-6-30 08:40 PM
經查該點評雖然違反規定
但是內容並不屬於攻擊或反駁的言論
對檢舉者並無任何不良影響

本就無權干涉
再者本人比起其他網友
本人自認對管理者的禮貌算尊重
只是有疑問所以提出問題

至於分身問題
我相信超版您掌握的管理權能輕易知曉
誰是本尊或分身您清楚得很
您大可直接說是或否
用這語氣似乎讓某些網友做文章罷了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6-30 10:29 PM

本帖最後由 火砲 於 2015-6-30 10:31 PM 編輯
速水大貴 發表於 2015-6-30 09:04 PM
本就無權干涉
再者本人比起其他網友
本人自認對管理者的禮貌算尊重

這麼說我想你是默認了
你的這個本尊又沒被我禁權
我不了解你為何還要開一個分身出來發文
甚至還自推文章
我確實不了解你的思維
一般開分身,最常碰到的都是被禁了
再開一個分身過來
但你這個是違反常態啊
你有非這麼做不可的原因嗎?
還是你想說用分身可以口無遮攔,當免洗帳號用?

作者: 速水大貴    時間: 2015-6-30 11:11 PM

本帖最後由 速水大貴 於 2015-6-30 11:23 PM 編輯
火砲 發表於 2015-6-30 10:29 PM
這麼說我想你是默認
你的這個本尊又沒被我禁權
我不了解你為何還要開一個分身出來發文

我無默認與否問題
超版身為管理者言論需為肯定句
而非揣測及模稜
既然今日超版反常地主動提及
且一反常態在晚間回文後又再次上線關注
那超版何不公佈該員為本人分身之證據
那本人必當自行封印速水大貴之帳號

討論區網友,開分身如過江之鯽
包含平日與本人爭鋒相對網友們
超版是否要一一檢視並回應相同之話

我的言論表達很簡單
您管理者要質疑網友就讓他一刀斃命
而非以揣測發表言論

這討論區壁壘分明
您開第一槍就期望您一視同仁再開第N槍
我都敢賭上二年帳號...
我也相信我這帳號消失必能滿足很多網友期望

另外給超版個我個人看法
討論區之所以會熱鬧
就是有壁壘分明的敵對
及不斷的經由保討論主題衍生出的火花
這正是構成時事討論區熱絡的重要因子
沒有火花的一言堂就如同如今的布袋戲討論區
一週等不到10個網友發主題

以上 !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7-1 12:04 PM

本帖最後由 火砲 於 2015-7-1 01:57 PM 編輯
速水大貴 發表於 2015-6-30 11:11 PM
我無默認與否問題
超版身為管理者言論需為肯定句
而非揣測及模稜


你真的想跟我玩這麼硬嗎?

"那超版何不公佈該員為本人分身之證據
那本人必當自行封印速水大貴之帳號"

你可是說到做到?

到時候你可別來跟我吵

而且我公布了這個證據,很可能會暴露你的隱私,你也認為OK嗎?

我知道我們版內很多人開分身,
如果平常低調行事,別違反規定,開分身也沒什麼
我也不會特別注意

今天要不是你自己跳出來干涉一篇與你不相關的檢舉
我也不想管那個帳號是不是你的分身
正常的狀況下,多數的會員不太會關心與自己無關的檢舉
甚至那個檢舉上的一篇點評
我本來也沒什麼惡意,只是想詢問你為何在沒有遭到禁權的狀況下還要開分身來加入討論
如果不是你的分身,你大可直接否認
但包含前一篇,還有這篇
你都沒有正面回應分身的問題
只叫我拿證據
難道是你擔心你現在把話講得很篤定
如果被掀了底,下不了台,所以才不敢直接否認分身的質疑?
我身為管理者,我當然有可以一刀讓你斃命的證據,我才會用試探的方式詢問你
沒根據我也不會亂說

至於你說的討論區一言堂的部分
我本來就支持雙方對於各自不同的看法發表自己的意見
因此我一再地把言論放寬
甚至讓你們在政治類跟社論類的主題暢所欲言
我自認我給你們足夠的言論自由了



作者: crd2580    時間: 2015-7-8 12:41 AM

本帖最後由 crd2580 於 2015-7-8 12:42 AM 編輯

違規連結:http://www88.eyny.com/thread-10410947-1-1.html
違規原因:格式有誤
版主:格式已修正,這樣有改正確嗎?,有誤請再提示,謝謝
作者: a2612834    時間: 2015-7-8 06:54 PM

違規連結:http://www05.eyny.com/forum.php? ... extra=#pid280571879
違規原因:格式有誤
版主:格式已修正,這樣有改正確嗎?,有誤請再提示,謝謝
作者: imhlp    時間: 2015-7-9 09:56 PM

本帖最後由 imhlp 於 2015-7-9 10:37 PM 編輯

違規連結:http://www08.eyny.com/thread-10411779-1-1.html
違規原因:格式有誤。

版主您好:反覆檢查內文並讀版規,實在不了解格式有誤之所在?麻煩,請明確提示,謝謝。



如果版主意指內文「陳澄波是誰」與個人觀點的「課綱微調」連結性,那本人可以再詳述說明兩者間關係。正因為素有「台灣梵谷」之名的陳澄波已逝世120週年,而電視台主播按理應是學有專精及較一般人更有涵養知識,但主播竟也缺少對過去台灣知名人物陳澄波少有認識,這再與全國高中生抗議政府黑箱作業之「課綱微調」,更可說明,我們的教育內容一直以來對下一代教導「認知台灣過去到底發生過什麼事」?而黑箱作業之「課綱微調」再次擴大其中裂縫!

所以從「陳澄波」所畫之圖被盜這件新聞,導致「電視台主播對陳澄波的認知缺乏」,可以反射出政府爛權的「課綱微調」黑箱作業,不尊重歷專業(非歷史學者)所教育出下一代之可能產生結果,互相對應!



作者: right    時間: 2015-7-11 01:19 PM

本帖最後由 right 於 2015-7-11 01:20 PM 編輯

帖子連結:http://www71.eyny.com/forum.php? ... 20460&pid=280138746

可以請問一下,edward1634 版主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肯回答我的問題呢!?
作者: airfox1001    時間: 2015-7-17 10:53 AM

違規連結:http://www32.eyny.com/forum.phpm ... page=0#pid280910681
違規原因:非時事新聞
主題:名最挨告,內容為郭董告周玉蔻,本條新聞在當日電視都有播放,各大媒體也有報導,本人放在版上公開讓大家自由論述觀點,為何會違規?
作者: edward1634    時間: 2015-7-17 02:55 PM

right 發表於 2015-7-11 01:19 PM
帖子連結:http://www71.eyny.com/forum.php? ... 20460&pid=280138746

可以請問一下,edward1634[/backco ...

該新聞也沒有提到中國也沒有提到坦克
在中國,人民是沒有人權的,只要中國殖民者不爽,連同胞都可以開坦克輾壓,可怕
你都可以說出跟該新聞無關的內容
他配合你的回文進行回復哪邊有問題?
不如你先講你那句跟該主題有何關聯好了
你還是請超版裁定吧
反正不管怎麼說你都會扣我帽子根說我不公正
作者: edward1634    時間: 2015-7-17 02:55 PM

airfox1001 發表於 2015-7-17 10:53 AM
違規連結:http://www32.eyny.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426284&page=0#pid280910681
違規原因: ...

請閱讀板規後再來進行發問
(1)內文必須含有新聞原文及個人觀點,個人觀點必須位於新聞原文下方,並且加註、分隔或是上色加粗體,以便清楚分辨新聞原文與個人觀點,若是無法明確分辨,一律視為內文格式錯誤。
(2)本版區的主題全部都必須是轉載文章及按照以上規定發主題,不論是投票性質或是討論性質。
(3)轉載文章限各大新聞網完整文章,禁止轉載其他論壇/部落格文章或斷章取義。
(4)新聞必須屬於"時事"(發生在1個月內的新聞)
作者: right    時間: 2015-7-17 07:27 PM

本帖最後由 right 於 2015-7-17 07:42 PM 編輯
edward1634 發表於 2015-7-17 02:55 PM
該新聞也沒有提到中國也沒有提到坦克
在中國,人民是沒有人權的,只要中國殖民者不爽,連同胞都可以開坦 ...

帖子連結1:http://www71.eyny.com/forum.php? ... 20460&pid=280020626
帖子連結2:http://www71.eyny.com/forum.php? ... 20460&pid=280136524
帖子連結3:http://www71.eyny.com/forum.php? ... 20460&pid=280138746
帖子連結4:http://www71.eyny.com/forum.php? ... 20460&pid=280952867

當然有問題啊,我是"針對文章回覆+舉例",而匪兵乙只有"版主認為的舉例"
匪兵乙回文中完全沒有提到,跟我回覆內容有相關的東西,認為有關連,難道不是版主你的腦補判斷嗎!?

edward1634版主:不如你先講你那句跟該主題有何關聯好了難道美國跟槍擊射殺,跟該篇主題沒關係嗎!?

請問edward1634版主在看我的回文的時候,為何只鎖定舉例的中國坦克,而刻意忽略,美國跟槍擊射殺呢!?

最後,請問火砲超版你對這件事是怎麼看的呢!?  基準跟edward1634版主一樣嗎!?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7-20 05:55 PM

right 發表於 2015-7-17 07:27 PM
帖子連結1:http://www71.eyny.com/forum.php? ... 20460&pid=280020626
帖子連結2:http://www71.eyny.co ...

我給你個結論
如果照你的講法,對方這樣舉例是無意義的,是文不對題的
你如果堅持這個理念非要版主處置這個回覆
那我會用你的標準,來一併處分你的文章,這樣才算是公平的

那篇主題整篇在討論美國的種族歧視問題
跟中國有何關聯呢?
你無端冒出個中國的例子,就你的標準來說,這個也算無意義的吧?
是文不對題的言論

我想你檢舉的那篇回覆確實是針對你的回覆內容做出的回應
對方只差在沒有把你那段
"在中國,人民是沒有人權的,只要中國殖民者不爽,連同胞都可以開坦克輾壓,可怕"
貼到他的文章裡面當開頭
因此被你窮追猛打
如果對方貼上後,跟你的作為有什麼差別呢?

如果你非得要版主對那篇文章做出處分,那我會連同你那篇文章一起做出同樣的處分
在我看來你那篇文章跟你檢舉的回覆沒兩樣

不知你意下如何?
作者: right    時間: 2015-7-20 07:04 PM

本帖最後由 right 於 2015-7-20 10:19 PM 編輯
火砲 發表於 2015-7-20 05:55 PM
我給你個結論
如果照你的講法,對方這樣舉例是無意義的,是文不對題的
你如果堅持這個理念非要版主處置這個 ...

喔~ 所以火砲超版所認為的公平是"針對文章回覆+舉例 = 只有版主認為的舉例" 囉!?
我再強調一次,在對方的回覆內容中"只有舉例"喔!!!

而我是針對文章回覆後,再加上自己舉例,在火砲超版的心中,這兩者是一樣的嗎!?
火砲超版你都要像edward1634版主一樣,刻意忽略我針對文章回復的部分嗎!?

火砲我想你檢舉的那篇回覆確實是針對你的回覆內容做出的回應,對方只差在沒有把你那段...
"在中國,人民是沒有人權的,只要中國殖民者不爽,連同胞都可以開坦克輾壓,可怕"
所以這不就是我說的,是版主自己的腦補判斷嗎!? 對方沒說的事,版主可以隨自己的心證幫他補正嗎!?

火砲如果對方貼上後,跟你的作為有什麼差別呢?
問題就在於對方沒有貼上啊,所以他的回覆跟我的回覆是有差別的,不是嗎!?

順便問一下,如果火砲超版認為兩者(針對文章回覆+舉例=只有無關的舉例)是一樣的,要一起處分的話
那之後如果有任何人在針對文章回覆後,再加上任何與文章無關的言論,是不是都會一併處分呢!?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7-20 11:58 PM

本帖最後由 火砲 於 2015-7-21 12:03 AM 編輯
right 發表於 2015-7-20 07:04 PM
喔~ 所以火砲超版所認為的公平是"針對文章回覆+舉例 = 只有版主認為的舉例" 囉!?
我再強調一 ...


我一貫的處理作風就是只針對當下的事情
我不會回答你
"那之後如果有任何人在針對文章回覆後,再加上任何與文章無關的言論,是不是都會一併處分呢!?"
我知道你們的作法,只要我當下針對你這個問題回答
你們之後就會冒出一堆相同或類似的狀況
不好意思,我只就你目前的個案做出答覆
未來的事情碰到再說

還有"腦補"不用加粗字,其實你整個申訴過程,不斷的把腦補放在申訴文章內
讓人看了相當不舒服,請你控制自己的語氣
別因為版主不接受你的論點,就用"腦補"來諷刺版主

我沒有自己幫他補正
我在審核無意義文章會去比對前後文的關係
來判斷我是不是能夠透過這篇文章了解他所表達的意義
只有在我看不出兩者之間的關聯時,我才會用無意義來處置
但你檢舉的這篇,我可以看出他是在針對你後面那段無意義的舉例做出的回覆
我不會因為他沒貼你那段,我就認為他是無意義的
這是我一貫的審核方式

而且對我來說,你那篇回覆,也是無意義的
人家整篇文章在談種族歧視
你冒出個坦克壓人
我實在想不透這兩個有什麼關聯
所以,我認為你跟你檢舉的對象兩個行為是一樣的

我還是同一個問題
如果你堅持要版主處分他,我們會連同你的文章一併處理,你是否接受?

作者: 雷神閃電    時間: 2015-7-21 12:25 AM

好奇問一下
版主們對[惡意攻擊]的定義滿奇怪的
我進來時事版就看到最上面的標語寫著:
"遭到會員私下攻擊,請檢附截圖到惡意攻擊區檢舉,絕對嚴懲攻擊者"
是[私下],不是[公開]
就連我國刑法的[公然侮辱罪]也只處罰[在公共場合侮辱他人]
像蔡英文告網友事件就是網友在[公開場合]毀損蔡的名譽
為什麼[私下]有事,[公開]沒事?
私下不就沒人看見嗎?

還有,如果我看到某篇新聞是"某黨XXX傳貪汙"
我回"XXX貪汙真不應該"
這樣也算惡意攻擊嗎?
這應該是可受公評吧?
我國刑法雖然針對網路言論有"誹謗罪"這條,不過有但書"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最後期望版主們執法前能明察秋毫,不要被冠上"執法不公"
作者: right    時間: 2015-7-21 12:42 AM

本帖最後由 right 於 2015-7-21 02:15 AM 編輯
火砲 發表於 2015-7-20 11:58 PM
我一貫的處理作風就是只針對當下的事情
我不會回答你
"那之後如果有任何人在針對文章回覆後,再加上任何 ...

好啊~那就依火砲超版你的基準,一起處分吧~

不過刻意忽略我有意義的回復,然後針對額外的舉例
在這件"當下的事情"上,火砲超版你對公平的定義與心證還真特別呢

還有,認為對方無關的舉例叫有意義,還幫對方考慮不存在的前後文
如果這不叫腦補,不然要叫什麼呢!? 還是說該叫自由心證嗎!?

總之,既然火砲超版你認為,(針對文章回覆+舉例=只有無關的舉例),那就這樣吧
畢竟這裡你最大嘛,而且版規也是你訂的,不過希望火砲超版你的基準,不要因人或立場而改變喔~以上

喔喔,還有~火砲我知道你們的作法 → 請問火砲超版的"你們"是指誰啊!?  拜託不要給人扣帽子好不好~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7-21 03:28 PM

right 發表於 2015-7-21 12:42 AM
好啊~那就依火砲超版你的基準,一起處分吧~

不過刻意忽略我有意義的回復,然後針對額 ...

你想太多了,我上面說的你們,是指這個版內大部分的會員
你別自己敏感然後對號入座
既然你同意我用你的標準去審核文章,我就這麼做了
這件事情到此為止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7-21 03:40 PM

本帖最後由 火砲 於 2015-7-29 11:21 AM 編輯
雷神閃電 發表於 2015-7-21 12:25 AM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請你先看一下本版規定,連規定都沒看,只憑上面的標語,
就來質疑版主的管理方式,未免不妥

本版不再受理政治類跟社論類的主題檢舉惡意攻擊
但針對其他的言論攻擊,依然在管理範圍內
其中當然包含短消息
並非你說的私下有事,公開沒事
我們版內並不是只有政治類跟社論類主題

而且你既然看到最上面的標語,你沒注意到有串紫色的文字嗎?
"參與政治類、社論類主題的討論,若遭到網友攻擊,不受理檢舉,請自己有心理準備!!!"
是只有這兩類不受理檢舉

而且你舉的例子,與我們所謂的惡意攻擊規定又不相符合
不了解你舉那個例子,跟你發問的惡意攻擊關聯性在哪?

再者,你現在是在論壇討論版
要談刑法自己去跑法院,去找法官

你來我們這邊討論,就遵守我們討論的規則
版規就訂在那邊,台灣刑法與論壇何干?



作者: right    時間: 2015-7-21 07:59 PM

本帖最後由 right 於 2015-7-21 08:14 PM 編輯
火砲 發表於 2015-7-21 03:28 PM
你想太多了,我上面說的你們,是指這個版內大部分的會員
你別自己敏感然後對號入座
既然你同意我用你的標準 ...

帖子連結:http://www39.eyny.com/forum.php? ... 30603&pid=279878512

請問火砲超版,檢舉違規回覆成功,不是應該+2分才對嗎,怎麼反而變成-2分了!?
就算我們認定無意義回覆的基準不同,也不用這樣對我吧~
作者: right    時間: 2015-7-24 08:43 PM

本帖最後由 right 於 2015-7-24 08:44 PM 編輯

帖子連結:http://www43.eyny.com/thread-10439787-1-1.html

請問一下火砲超版,在時事討論區裡
6.嚴禁濫發無意義,過份簡短的回覆和惡意灌水。
(13.發文者在沒有會員回覆的情況下,自己回覆將文推回首篇文。)
要用哪一條版規去檢舉!?

作者: tingiliao    時間: 2015-7-27 02:29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viccheng    時間: 2015-7-30 12:34 PM

本帖最後由 viccheng 於 2015-7-30 12:53 PM 編輯

請問關於版規" 26.禁止發帖者自推主題。",如果回覆的內容是和主題相關的新聞報導,是否也視為自推?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7-30 05:51 PM

本帖最後由 火砲 於 2015-7-30 05:52 PM 編輯
viccheng 發表於 2015-7-30 12:34 PM
請問關於版規" 26.禁止發帖者自推主題。",如果回覆的內容是和主題相關的新聞報導,是否也視為自推? ...


如果是與新聞相關的,可以用原帖編輯的方式
把他補充在個人觀點下方
不需要另開回覆

作者: viccheng    時間: 2015-7-31 11:21 AM

火砲 發表於 2015-7-30 05:51 PM
如果是與新聞相關的,可以用原帖編輯的方式
把他補充在個人觀點下方
不需要另開回覆 ...

但是有一些主題是長久型的,例如能源類型,常常會有新的新聞,一直編輯主題,不是會讓主題內容拖的很長?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7-31 05:28 PM

本帖最後由 火砲 於 2015-7-31 05:30 PM 編輯
viccheng 發表於 2015-7-31 11:21 AM
但是有一些主題是長久型的,例如能源類型,常常會有新的新聞,一直編輯主題,不是會讓主題內容拖的很長? ...


如果是新的新聞可以另開新帖,如果不是,是額外的補充資料,請斟酌挑選重要的內容
我們是時事討論,超過一個月就算是舊聞了
對我們版來說,沒有什麼長久型的主題

有新的新聞,就依規定發新帖,沒必要硬把相關新聞都擠在一個帖裡面
你如果真的要讓大家瀏覽你分享的相關新聞
可以利用這條版規
"17.每帖限張貼10帖以內的站內連結,且站內連結不得加大字體。"
把各帖互連也能達到效果

作者: 璿云    時間: 2015-8-3 05:44 PM

http://www01.eyny.com/forum.php? ... extra=#pid281319550

您在主題 [反課綱學生 擬告警侵人權] [蘋果日報] [2015年07月26日] 的帖子被 火砲 評分 積分 -20 點
張貼與主題無關之圖片(扁圖),修正後請自行至本版申訴區申請撤銷.

扁被仿傚的圖已撤銷
作者: joey213213    時間: 2015-8-4 05:38 PM

違規連結:http://www4.eyny.com:8080/forum. ... extra=#pid281623985
違規原因:回覆字數不足

已修改回覆內容,請版大審核,謝謝。
作者: 蔬菜麵    時間: 2015-8-5 10:48 PM

http://www03.eyny.com/thread-10460583-1-H99FT8UA.html
我最近開板
用[批量上傳]
最後在目錄列
都看不到圖片簡圖列耶!
但是內文圖片都在啊!

請問是哪個步驟有問題啊?

作者: 阿咪0214    時間: 2015-8-6 01:08 AM

本帖最後由 阿咪0214 於 2015-8-6 01:08 AM 編輯

違規連結:http://www04.eyny.com/thread-10460879-1-H99FT8UA.html
違規原因:不知板規要提新聞出處,有板友提醒,故來自首。因為我不知道怎麼刪文,麻煩版主了...
作者: 軍事文盲    時間: 2015-8-6 01:10 PM

本帖最後由 軍事文盲 於 2015-8-6 02:02 PM 編輯

違規鏈接:http://www07.eyny.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461309&page=0#pid281728452
違規原因:格式有誤

版大,我今天早上發的「論閩南語與台語使用的疑惑」帖子被以非時事新聞為由刪除,難道非得是時事新聞才能討論嗎?我覺得我發的這個論題雖說非新聞,但它本身就是正在發生的事情,應該屬于時事范圍,而且它本身就可以有很大的討論空間!還有上面用格式有誤扣我十分,那是我原創文章,我怎麼在標題上寫出「標題」「出處」「日期」?難道這論壇不支持原創文章討論嗎?二者,版規里面並沒有關于原創文章的版規規定!






補充內容 (2015-8-6 02:09 PM):
如果真是格式問題,可不可以恢復一下帖子,我好進行更改!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8-6 09:38 PM

軍事文盲 發表於 2015-8-6 01:10 PM
違規鏈接:http://www07.eyny.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461309&page=0#pid281728452
違規原因 ...

本版第二條(2)~(4)款已明確說明如下:

(2)本版區的主題全部都必須是轉載文章及按照以上規定發主題,不論是投票性質或是討論性質。
(3)轉載文章限各大新聞網完整文章,禁止轉載其他論壇/部落格文章或斷章取義。
(4)新聞必須屬於"時事" (發生在1個月內的新聞)

相信上面三條版規已經足夠回答你"版規里面並沒有關于原創文章的版規規定"的問題


難道這論壇不支持原創文章討論嗎?

這樣的規定是因應本版的特殊需求而制定的
論壇允許版主針對版面的需要而制定有別於論壇常態性規則的規定
因此請遵守本版制定的規定

作者: shuyis9999    時間: 2015-8-7 09:45 AM

違規連結:http://www37.eyny.com/forum.php? ... 0&pid=281746626
違規原因:惡意攻擊

1、本人係就該員過去曾經承諾過眾多網友,倘國民黨於六合一選舉敗選,他將自砍帳號,惟仍就原帳號「殺神之魔」之後加個「!」借屍還魂,同時並就其所批評事項與其過去言論相互比對,提醒該員言行煩請言行合一!

2、多次攻擊網友的評論從此點就得以看出該員甚喜將他人的事項、言行擴大,而目前本人亦僅就greenstupid一員攻擊,該員之惡劣行徑是眾網友公認,且已經由火砲板主禁訪。

以上說明,謝謝。
作者: 殺神之魔!    時間: 2015-8-8 04:34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jalingon3011    時間: 2015-8-9 04:45 PM

本帖最後由 jalingon3011 於 2015-8-9 05:01 PM 編輯

請問一下這樣的侮辱個人/族群言論有違反版規嗎?

會員:彭公子
連結:http://www07.eyny.com/thread-10452605-1-20UPEYAF.html
樓層:13
言論:台灣這種劣等民族 應該被滅絕掉 沒人性的畜生民族

會員:彭公子
連結:http://www03.eyny.com/thread-10459042-1-1.html
樓層:11
言論:你個蠢B...你個蠢B 自願不傲慢傲骨精神慰安婦雜種

會員:彭公子
連結:http://www03.eyny.com/forum.php? ... page=6#pid281692330
樓層:81
言論:那你是豬雜生的  起中文名
樓層:80
言論:狗台巴子從來不是個有尊嚴的民族 是個下賤的畜生民族 從沒有一個民族像台巴子那樣自稱祖母當自願不傲慢傲骨精神慰安婦光宗耀祖

請去看那人的回覆記錄 滿滿的一堆這種的言論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8-10 05:55 PM

本帖最後由 火砲 於 2015-8-10 05:56 PM 編輯
殺神之魔! 發表於 2015-8-8 04:34 PM
請教超版

在 17 此惡意攻擊檢舉帖中

該言論未達侮辱標準

他整句話的內容是"一直秀你自己的下限不覺得可恥嗎?!"
單就這句話的內容及用詞難以認定是達到侮辱程度的言論內容

如果你認為他所講的內容與討論話題無關,請到一般檢舉區用無意義內容的方式舉報

作者: 弒倭畜者    時間: 2015-8-11 08:11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joey213213    時間: 2015-8-14 09:47 AM

違規連結:[賴清德遭彈劾 王定宇爆:不進議會市長早有先例][自由時報][2015-08-05]
http://www4.eyny.com:8080/forum. ... extra=#pid281761982

違規原因:違反版規第15條
15.無關於主題內容的圖片、影片一律禁止。
最後一張圖片已經刪除

違規連結:[王曉波喊政治介入 學者打臉:現行課綱也是你調的] [自由時報] [2015-07-31]
http://www4.eyny.com:8080/forum. ... extra=#pid281618428

違規原因:違反版規第15條
15.無關於主題內容的圖片、影片一律禁止。
最後一張圖片已經刪除

違規連結:[宋楚瑜民調贏洪秀柱 劉文雄勸國民黨...][自由時報][2015-08-07]
http://www4.eyny.com:8080/thread-10462794-1-1.html
違規原因:違反版規第15條
15.無關於主題內容的圖片、影片一律禁止。
最後一張圖片已經刪除
作者: crd2580    時間: 2015-8-16 12:04 AM

本帖最後由 crd2580 於 2015-8-16 12:07 AM 編輯

違規連結:http://www05.eyny.com/thread-10476298-1-1.html
違規原因:格式有誤

版大:格式已修正,請edward1634版主撤銷處份,謝謝.
作者: cjackh@kimo.com    時間: 2015-8-21 04:25 PM

違規連結:http://www62.eyny.com/forum.php? ... extra=#pid282063908
違規原因:格式錯誤,觀點未滿三十字。
違規現況:均已修正

補充內容 (2015-8-21 04:35 PM):
修正好了,這樣有高興了嗎?
作者: Music_711    時間: 2015-8-25 06:42 PM

本帖最後由 Music_711 於 2015-8-25 06:51 PM 編輯

違規連結:http://www62.eyny.com/forum.php? ... 30600&pid=282448684
違規原因:惡意攻擊會員

我因他點評說當然是智識或常識及學識遠優於你的資格豁!且我不吝於教育你這種酸民唷~呵


請問一下版主,這樣的情況我說他自我感覺良好,錯了嗎?
請自我感覺良好或者白癡或是笨蛋等人別來騷擾我,錯了嗎?
自我感覺良好算是惡意攻擊嗎?
對於無故說人酸民、說我智識或常識及學識遠優於你喔這樣自我感覺良好的人,請這樣的人別來騷擾我,這樣的我錯了嗎?再者,難道說別人是酸民,又算是善意的嗎?

請版主明察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8-26 09:38 AM

本帖最後由 火砲 於 2015-8-26 09:47 AM 編輯
Music_711 發表於 2015-8-25 06:42 PM
違規連結:http://www62.eyny.com/forum.php? ... 30600&pid=282448684
違規原因:惡意攻擊會員

【酸民】一詞是否屬於惡意攻擊用詞表決(已結束)
http://www88.eyny.com/thread-9245010-1-1.html

酸民一詞很早以前就已經允許在本版使用
當時是版內的會員投票後同意的
因此這個詞並不算違規

而且你的用詞罵人家白癡、笨蛋本來就是人身攻擊
不管任何緣由你都算是違規,你當然錯了!

再者,你在版內發言,還期待人家不回應你?這樣的要求會不會太奢侈了
如果你怕人家對你的言論有批評
那建議你以後只看不回好了


作者: Music_711    時間: 2015-8-26 04:50 PM

本帖最後由 Music_711 於 2015-8-26 05:16 PM 編輯
火砲 發表於 2015-8-26 09:38 AM
【酸民】一詞是否屬於惡意攻擊用詞表決(已結束)
http://www88.eyny.com/thread-9245010-1-1.html

我上面指的明明就是自我感覺良好
為什麼你要focus在白癡、笨蛋上呢?

之前也有hn回應我帖時也出現相同的字眼,你就為他解脫說他不是在罵我

而我用詞明明就是說他自我感覺良好,你卻硬要把白癡、笨蛋加進去斷句裡面,認為我罵人家白癡、笨蛋

或、或者一詞不管在中文解釋或數學邏輯上都並不代表前、後詞一定都囊括在內

舉例來說網路上漢語字典裡對"或"的解釋有舉例,或立或臥,難道正常有個形態是站著跟躺著一起的?

請問您版主,說別人自我感覺良好算是人身攻擊嗎?

如果不算人身攻擊那您扣我分刪我帖幹嘛?

我的文字很明確的表示他是自我感覺良好的人,也希望其他行為笨蛋、白癡的人也別來騷擾我

這句話意思本來就是如此
,若硬是要斷章取義,把意思扭曲,這樣令人很難接受如此的判決

補充內容 (2015-8-26 04:53 PM):
我的意思我已經說的很明白了,而我的文字也很明顯的並沒罵他白癡、笨蛋,那請問您我何錯之有?
作者: kiraice    時間: 2015-8-26 05:02 PM

剛剛找了找版規依然有這條

(3)轉載文章限各大新聞網完整文章,禁止轉載其他論壇/部落格文章或斷章取義。

可是我卻發現了有人把這裡當Blog書寫的狀況

http://www.eyny.com/thread-10496183-1-30H5QB7X.html

這狀況到底算不算違反版規?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8-27 01:21 PM

本帖最後由 火砲 於 2015-8-27 02:06 PM 編輯
Music_711 發表於 2015-8-26 04:50 PM
我上面指的明明就是自我感覺良好
為什麼你要focus在白癡、笨蛋上呢?
為什麼你要focus在白癡、笨蛋上呢?

你被檢舉的是整篇文章,
言論明顯針對檢舉者,而那個白癡、笨蛋兩個詞明顯就是針對他的
你那篇言論又不單單只有說他自我感覺良好
如果你沒用那個詞針對會員,我沒必要找你麻煩
既然你用了,你自己就得承擔責任,還在那邊問有沒有錯

舉例誰都會舉,字典誰都會查,但我們不是在玩國語造句
要跟我談邏輯,我的邏輯也不一定輸給你
不是多個"或"字就可以避開違規言論
用詞的審核權限在版主身上,而不是在你這個事情爭端的當事人
不是你認為怎樣就怎樣

我不是當事人,沒有參與你們雙方的任何言論,沒有任何立場的問題
比起你這位當事人,我更能站在第三方的角度公正的判斷這個言論

最後那段紅字並不是你當時打的內容
假設你一開始是紅色那段文字的意思
你就應該一開始就這樣描述
而不是拿來做事後的辯解
這樣的辯解在處分後都是沒意義的

我依照規定處分,我認為這個部分我的處理是合乎規定的
而你的申訴卻是無理由的





之前也有hn回應我帖時也出現相同的字眼,你就為他解脫說他不是在罵我

哪篇文章我幫他開脫?
請貼連結
我自認我給的解釋都是針對當下的狀況給予的合理解釋
作者: tisa2147    時間: 2015-8-27 02:21 PM

版主,可以麻煩你把刪除我的那兩篇文章的內容給我看一下好嗎?
光看版規我不知道自己錯在哪?
感恩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8-27 03:18 PM

tisa2147 發表於 2015-8-27 02:21 PM
版主,可以麻煩你把刪除我的那兩篇文章的內容給我看一下好嗎?
光看版規我不知道自己錯在哪?
感恩

我剛剛查過了管理紀錄
你近期只有一篇被刪除,並沒有兩篇文章
而被刪除的那篇並不是因為格式錯誤刪除的

你最近一篇文章被刪的主題名稱:

"[政治]為何課綱引起如此大的爭議?["

裡面是引述PTT的內容

我們版內的版規已明確要求發帖內容必須是新聞或新聞中的社論
而PTT不在新聞的範圍,因此遭到刪除

除此之外只有一篇被鎖帖的,而那篇文章還在板上並沒有被刪除

請您詳細察看系統給予的訊息
作者: tisa2147    時間: 2015-8-27 04:46 PM

火砲 發表於 2015-8-27 03:18 PM
我剛剛查過了管理紀錄
你近期只有一篇被刪除,並沒有兩篇文章
而被刪除的那篇並不是因為格式錯誤刪除的

您在 [李登輝稱日本是台灣祖國 洪秀柱批:不忠不義老番顛 ][ETTODAY][2015/08/20] 的帖子被 火砲 刪除
違反版規第24條

以上
抱歉,我應該說是回帖的帖文
只有一篇沒錯
請問可以讓我看看內容嗎?
我想知道我錯在哪裡
我有攻擊或批評特定團體?內容到了違反版規的程度?
這.....我想知道一下
麻煩你,感恩


作者: Music_711    時間: 2015-8-28 06:33 PM

火砲 發表於 2015-8-27 01:21 PM
你被檢舉的是整篇文章,
言論明顯針對檢舉者,而那個白癡、笨蛋兩個詞明顯就是針對他的
你那篇言論又不單單 ...

那一帖已經過很久了,說實在的要我找出來我也沒那閒功夫,反正也沒扣到我的分,目前就算了

但這帖有

我想說,很多時候人們講話寫文章時很多時候覺得多餘的贅詞都會省略

但...這省略了不代表意思就會改變,這是常理不是嗎?

我的意思很清楚就是紅色那部分,那請問單純以邏輯跟文字敘述來看,我到底哪裡錯了?

你到底是依什麼標準來判斷的?


如果你覺得你是公允的第三方,是否該給個合理的解釋呢
作者: hn202788    時間: 2015-8-28 07:13 PM

本帖最後由 hn202788 於 2015-8-28 08:33 PM 編輯

既然Music_711網友在申訴中提到本人
為了證明超版審核不是如  Music_711  所指控

我貼出該帖以正視聽 !

107樓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8-31 01:24 PM

tisa2147 發表於 2015-8-27 04:46 PM
您在 [李登輝稱日本是台灣祖國 洪秀柱批:不忠不義老番顛 ][ETTODAY][2015/08/20] 的帖子被 火砲 刪除
...

這篇回覆是你違反版規第24條遭到刪除的回覆:

人一籃,腦就殘真是一句至理名言
歷史歸歷史
自己歸自己
你有祖國不關我的事
你祖母沒時代差異我怎麼知道
那是你祖母又不是我祖母
藍綠對決基本上綠營執政,是藍營偏向中國後才開始的
現在就是講求民主,不要祖國不祖國的
你不覺得跟時代差很遠?

喪權辱國?李講那些是有可討論的地方
但他已是平民,雖是卸任總統,卻沒有任何權力
怎麼喪權?你教我啊
他說的話只代表他自己,怎麼辱國,你也說一下啊
愛台?馬英九愛不愛台?
台灣被他搞得亂七八糟,你說他愛不愛台?
我正在看你的下限到哪裡
請繼續秀

紅字是違規的地方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8-31 01:32 PM

本帖最後由 火砲 於 2015-8-31 01:41 PM 編輯
Music_711 發表於 2015-8-28 06:33 PM
那一帖已經過很久了,說實在的要我找出來我也沒那閒功夫,反正也沒扣到我的分,目前就算了

但這帖有

我想#75樓當事人貼的那篇連結就是你所謂的我審核不一的證據吧?
他那篇"畜生"言論本來就不是針對你
一不是回覆你的文章,二不是引用你的回文
你檢舉本來就沒理由
現在你居然還好意思拿來指責我在處理你這篇文章標準不一
這算是不實指控

我審核文章是看當下的言論而不是事後的辯解
不管你是不是有省略文字
既然你一開始沒加,你就應該為自己省略文字的失誤負責
版主無法根據一個沒有的文字內容來猜測你可能的想法

哪個違規的人會認為版主處事是公平的
我當版主這麼多年,已習慣了
反正你違規已是既成的事實,如果沒有其他的新理由
此事就到此為止

作者: tisa2147    時間: 2015-8-31 02:28 PM

火砲 發表於 2015-8-31 01:24 PM
這篇回覆是你違反版規第24條遭到刪除的回覆:


那句話也是在論壇看到的
既然是違規的
我就不會再犯了
謝謝你


作者: Music_711    時間: 2015-9-1 07:54 AM

火砲 發表於 2015-8-31 01:32 PM
我想#75樓當事人貼的那篇連結就是你所謂的我審核不一的證據吧?
他那篇"畜生"言論本來就不是針對你
一不是 ...

我是據理力爭,有什麼不好意思的

因為你的標準讓人感到疑惑,就像你說的 ,也不只我一個感到疑惑

既不讓兩造對質,又不提出你的邏輯看法,只憑你的個人好惡而不顧文意,那你到底是憑什麼自詡自己是公正的第三方?

我說過我的文意是沒變的,不管省略前或省略後,文意都是不變的

那為什麼你還要堅持自己沒判錯呢?你這麼忙,就算真的看錯判錯也是正常的

你若不想讓人說理,要堅持自己的好惡判決,那你開這個申訴版面要幹嘛?

乾脆關掉算了,別讓人申訴了吧...

這樣不只浪費你的時間也浪費了我的時間不是嗎?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9-1 01:20 PM

Music_711 發表於 2015-9-1 07:54 AM
我是據理力爭,有什麼不好意思的

因為你的標準讓人感到疑惑,就像你說的 ,也不只我一個感到疑惑
因為你的標準讓人感到疑惑,就像你說的 ,也不只我一個感到疑惑

既不讓兩造對質,又不提出你的邏輯看法,只憑你的個人好惡而不顧文意,那你到底是憑什麼自詡自己是公正的第三方?

個人好惡?
可笑
只要不符你意就是不公平
我倒是長見識了
你哪裡看得出我以個人好惡來處置違規的?
還是說你只會毫無根據的指責別人呢?
如果你只是會逞一時之快,建議你還是別繼續說下去,免得遭到處分。


那為什麼你還要堅持自己沒判錯呢?你這麼忙,就算真的看錯判錯也是正常的

你若不想讓人說理,要堅持自己的好惡判決,那你開這個申訴版面要幹嘛?

乾脆關掉算了,別讓人申訴了吧...

這樣不只浪費你的時間也浪費了我的時間不是嗎?

是啊 你確實是浪費我的時間
怎麼解釋你都認為不公平,甚至還毫無根據的攻擊版主
換做其他的版主,你應該直接跟你的帳號說再見了

申訴區也不是為你開的
你不喜歡可以不要用
我就算再忙,判錯我會立即改正
我也不是沒認錯過,你別把我看成是這種沒度量的人
版內我判錯的我也曾經道歉過
我不會死鴨子嘴硬

但你的.........我沒判錯
就這麼簡單

還有,我提醒你,如果你在毫無根據的指責版主不公平
我會讓你遠離我管理的版面
不過從你對我說的話看來,也許你也不喜歡這個版吧?
我言盡於此
作者: stop2010    時間: 2015-9-2 07:25 PM

本帖最後由 stop2010 於 2015-9-2 07:56 PM 編輯

請教超版

有網友刻意模仿本人 ID名稱
請問這樣是合乎規定的嗎 ?

該模仿者

作者: Music_711    時間: 2015-9-3 08:12 AM

火砲 發表於 2015-9-1 01:20 PM
個人好惡?
可笑
只要不符你意就是不公平

你提不出一個邏輯看法,又能將他人的解釋當作造句

既提不出邏輯看法,又能無視他人解釋→那怎能讓人相信不是憑個人好惡呢?


版主您判錯又不只一次,以前還有故意挑釁,判贏的人向判輸的人再次發短訊挑釁的

從那些事來看你所謂的不輸人邏輯在哪呢?

從上述的言論、事件來看,你所謂的邏輯難道不就是憑你個人好惡嗎?不然哪會有人質疑你的公平性何在?

我並沒有說我一定對,也並沒有說我一定公平,說自己公正的從頭到尾不都是你嗎?

當有人對事件提出質疑,你不提出你的邏輯看法,卻要亂扣帽子,說我毫無根據攻擊版主,這不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嗎?

你是惱羞成怒了嗎?準備要用版主的權強迫說理的人滾出你的視線嗎?

我是就事論事,憑的不也就是證據跟邏輯思維,你公不公平也不用我評斷了...大家都知了

從頭到尾您只想說權不想說理,我講的話很多都是有憑有據,您要無視那些事、那些話或斷章取義我也沒辦法啊

台灣有句話叫法律千萬條,要用自己喬...

如果你要告我或是用你自己喬的版規來處置人,也隨你吧...

反正也就是這樣了...
作者: chunghanglin    時間: 2015-9-3 09:52 AM

http://www01.eyny.com/forum.php? ... 0&pid=282836556

請問超版大大,這件仲裁,對方的處罰為何?我的積分多少我並不在意,但是有些事是有刑事責任的
 

波多野結衣在日本拍AV是合法的事業,但是在台灣卻是違法的!

在台灣隨意脫口別人的母親拍AV是要吃上公然侮辱罪的官司的!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9-3 01:04 PM

本帖最後由 火砲 於 2015-9-3 01:35 PM 編輯
chunghanglin 發表於 2015-9-3 09:52 AM
http://www01.eyny.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0330600&pid=282836556

請問超版大大 ...

我已經依規定刪除他的言論並記點一次
如果你要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請自己去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這個非論壇可以協助的部分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9-3 01:19 PM

本帖最後由 火砲 於 2015-9-3 02:13 PM 編輯
Music_711 發表於 2015-9-3 08:12 AM
你提不出一個邏輯看法,又能將他人的解釋當作造句

既提不出邏輯看法,又能無視他人解釋→那怎能讓人相信 ...
版主您判錯又不只一次,以前還有故意挑釁,判贏的人向判輸的人再次發短訊挑釁的

挑釁是個人行為
這跟我判錯與否沒關係
把挑釁的違規行為拿來牽拖版主才真的是欲加之罪


你提不出一個邏輯看法,又能將他人的解釋當作造句

既提不出邏輯看法,又能無視他人解釋→那怎能讓人相信不是憑個人好惡呢?

一開始就跟你說了
是你不接受我的說法
而逼著版主必須認同你的看法才叫做邏輯
這樣的行為是無理取鬧


從那些事來看你所謂的不輸人邏輯在哪呢?

什麼叫做不輸人邏輯?
我不記得我有提過這樣的言論


從上述的言論、事件來看,你所謂的邏輯難道不就是憑你個人好惡嗎?不然哪會有人質疑你的公平性何在?

哪些言論,哪些事件?
說了一大堆,結果你啥也沒提出來
只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你到底是用啥來質疑我的公平性?
自己的推理能力?
當有人對事件提出質疑,你不提出你的邏輯看法,卻要亂扣帽子,說我毫無根據攻擊版主,這不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嗎?

你確實是沒有提出證據
除了前面會員補充的一篇檢舉(還不是你提的)
就是毫無理由的說版主不公平、憑個人喜好評論
你這難道不是毫無根據?

我是就事論事,憑的不也就是證據跟邏輯思維,你公不公平也不用我評斷了...大家都知了

哪來的證據與邏輯思維?
證據是人家提出的
邏輯是你自己掰的
這樣可以說版主不公平?
你也太自我感覺良好了
你一個人等於"大家"?
如果你真的站得住腳,為何會有人提出不利於你的證據?為何你的言論會被檢舉?
所以他們都不算是你所定義的"大家"範圍之內?

從頭到尾您只想說權不想說理,我講的話很多都是有憑有據,您要無視那些事、那些話或斷章取義我也沒辦法啊

你說的有憑有據,就是從網路上隨便找個字義解釋企圖粉飾你的違規行為
只希望版主可以在你沒有的言論內容幫你自動衍生你所想要的意思及解釋
斷章取義也只是因為你不認同版主僅從你當下被檢舉的言論去判斷你的文章
而不接受你自己定義的言論,所以才說版主斷章取義
想說看看是不是會吵的人才有糖吃,可以爭取的一絲機會,是吧?

台灣有句話叫法律千萬條,要用自己喬...

如果你要告我或是用你自己喬的版規來處置人,也隨你吧...

版規針對惡意攻擊的言論只有一條規定而已,沒有可以喬的地方
作者: 2uup    時間: 2015-9-3 01:31 PM

本帖最後由 2uup 於 2015-9-3 01:32 PM 編輯

超版主:
http://www01.eyny.com/forum.php? ... 0&pid=282836556
關於這篇點評被刪除記點,我沒有異議,也沒有要平反。

但我想說明一下,該篇我對該網友整篇討論串中所言,認為一個拍A片的女優,不偷不搶,形象清新,不該用有色眼光來看待,且出悠遊卡因為都賣光了所以很適合的說法產生了興趣,
且由於支持波多野登上悠遊卡版面的呂秋遠律師臉書中,也有網友提出問題,
就是問呂律師的親人子女如果也想從事AV女優的工作,呂律師有何看法?
呂秋遠回應說,如果女兒真的想從事AV女優的工作,會予以尊重,不會反對..

由於該網友對於AV女優的工作也是一直是傾向於正面,光明的說法,
所以我才會想詢問該網友,如果是他的母親從是一樣的職業,該網友會有怎樣的看法...
是會與以支持還是反對?
這純粹是對於討論問題的一致性提出疑問,
並未刻意攻擊該網友母親是AV女優....

不過既然超版認為這樣的問法不恰當,違反版規予以刪除,
爾後我就不會再用類似方法發問了...
作者: chunghanglin    時間: 2015-9-3 01:36 PM

火砲 發表於 2015-9-3 01:04 PM
我已經依規定刪除他的言論並記點一次
無法再為你破例做更多事情
既然你說有刑事責任

超版想太多了,只是看積分+2所以問一下而已,我沒有做出任何要求吧?


論壇秩序的維護就是公正一詞而已,將抽象的版規套用在現實解釋中,人人的解釋不同標準本就不一,有任何疑問,都是可以討論的吧!

台灣法律的原理見解,並非我書寫,是各國法學家的精華




補充內容 (2015-9-3 02:26 PM):
提出意見,只是覺得討論主題討論網友家人的身上的風氣是歪風,希望網友們都能針對問題提出討論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9-3 01:45 PM

chunghanglin 發表於 2015-9-3 01:36 PM
超版想太多了,只是看積分+2所以問一下而已,我沒有做出任何要求吧?

我後來重新讀了一次你的申訴文
發現誤解了你的申訴內容
所以重新調整了回覆內容
只是沒想到你跟進的這麼快
這是我的失誤,抱歉

作者: 減肥中勿餵食    時間: 2015-9-4 09:26 AM

本帖最後由 減肥中勿餵食 於 2015-9-4 09:40 AM 編輯

標題格式我改好了, 謝謝 版主提醒.

http://www04.eyny.com/thread-10510966-1-1.html

作者: dyean    時間: 2015-9-4 12:44 PM

違規連結:http://www01.eyny.com/forum.php? ... extra=#pid282831622\

違規原因:標題格式錯誤,已修正
作者: right    時間: 2015-9-7 08:57 PM

本帖最後由 right 於 2015-9-7 09:12 PM 編輯

帖子連結:http://www88.eyny.com/forum.php? ... 30603&pid=283003560

2.   發文的【標題】要有明確的格式!!!!!!

     標題格式:[新聞主題] [新聞出處] [發布日期 (YYYY-MM-DD) (年-月-日)]

範本:
[百貨槍響男中彈 疑黑道爭地盤] [民視新聞] [2012-04-18]

新聞標題過長的話(超出標題限制),請參考下方範例:

[欠著也是風格?九把刀欠就學貸款...][NOWnews][2012-04-19]

標題:[政治][美國飛虎隊老兵明日抵京][新浪網][2015-08-31]
所以括號"[ ]"跟""是通用的囉!?

作者: stop2010    時間: 2015-9-8 07:31 PM

本帖最後由 stop2010 於 2015-9-8 07:39 PM 編輯

火砲超版...您好

關於意見疑問區本人提出的疑問 81樓
超版回復是:『火砲 這個沒問題,ID只要不涉及攻擊,這是他的自由  』


本人再提出疑問的部份在於:


依據惡意攻擊檢舉 第3樓
網友chunghanglin檢舉chunghangjin
檢舉意見是:該員chunghangjin仿其ID名稱並發汙辱性的言論
超版給予禁言永久的處份


但該員chunghangjin發文內容
本人正是各論壇中的無恥日畜
本人工作就是24h在論壇
1.罵支那
2.捧倭畜
3.聞柯屁
4.舔空心蔡鮑
..................
..................



該發文內容並不能指惡意攻擊
chunghanglin
因為根本無指名道姓
除非chunghanglin自認等於文中所述『各論壇中的XXXX
但超版既做出重懲的判決
代表該被檢舉文是指chunghanglin網友本人嗎?
若是...該文也沒指名道姓?
若不是...則代表仿ID這行為是重大違規可處永久禁言?

那本人提出異議的部份
st0p2010仿本人ID
是否請超版再審?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9-9 01:42 PM

本帖最後由 火砲 於 2015-9-9 01:57 PM 編輯
stop2010 發表於 2015-9-8 07:31 PM
火砲超版...您好

關於意見疑問區本人提出的疑問 81樓

你也看到了
這位被禁的仁兄
如果他沒有做出任何行為確實不違規
但這個會員用檢舉者的名義發帖
並用這個方法暗示對方是無恥日畜
已經明顯違反規定

而你舉的這個會員
他沒有實質的動作
我不能僅憑ID與你相似就處分他
我們雖然有權禁權但不能毫無正當理由

chunghanglin他至少有明確的事證證明那個用相似ID的會員在版內生事
透過相似的ID且大頭貼還故意用當事人的圖
而且那段時間chunghanglin曾經發表過與日本相關的言論
所以我可以知道"chunghangjin"是在暗示chunghanglin(攻擊對象係指客觀上可知係指何一ID者)
其他會員看到那篇文章也很明確地可以指向chunghanglin
因此符合了"第10條"
10.禁止以任何形式攻擊或威脅論壇會員(政治、社論類主題除外)及管理團隊。
      (攻擊對象係指客觀上可知係指何一ID者。)
所以我才會做出禁訪處置

但你這次的案例
對方什麼事情也還沒做
只是設計了一個ID相似於你的ID
僅這樣就做出禁權處分,理由過於千強

如果照你的邏輯
那殺神之魔  跟  殺魔之神  我是不是得處置一個會員?
不合邏輯吧

之前被禁的ID不單單只是ID相似
還要有實質的攻擊行為才會處分
因此,等他做出明確抹黑你的行為再說吧



作者: celeron2012    時間: 2015-9-10 12:21 PM

違規連結:http://www34.eyny.com/forum.php? ... page=1#pid283029943
違規原因:使用注音文字

版大:
錯誤已修正
作者: right    時間: 2015-9-13 06:17 PM

帖子連結:http://www88.eyny.com/forum.php? ... 0&pid=283094712

請問一下火砲超版有看到我的帖子跟疑問嗎!?
所以標題的括號"[ ]"跟"[]"是通用的囉!?
作者: stop2010    時間: 2015-9-15 09:04 AM

火砲 發表於 2015-9-9 01:42 PM
你也看到了
這位被禁的仁兄
如果他沒有做出任何行為確實不違規

超版您好

關於之前有網友製造類似本人ID名稱一事
該員近期發佈類似以下回文


『我就是無恥,你要我說幾遍,我爸、媽也以我無恥為榮,怎麼樣不行嗎?』


以類似的ID名稱
藉此辱罵自己無恥
公開讓其他會員去誤解stop2010說自己無恥
這是否違反規定?


在論壇,尤其是在時事討論區
應該不會有正常會員會說自己無恥,爸媽以自己無恥為榮
這是因為刻意用類似他人ID去做的攻擊
請超版審議以下行為






[attach]110736531[/attach]







作者: tisa2147    時間: 2015-9-23 05:12 PM

版主你好
我不會刪文
麻煩幫我把這個帖刪掉
http://www10.eyny.com/forum.php? ... extra=#pid283711282
發得很難看
拜託
作者: 火砲    時間: 2015-9-24 02:05 AM

本帖最後由 火砲 於 2015-9-24 02:08 AM 編輯
tisa2147 發表於 2015-9-23 05:12 PM
版主你好
我不會刪文
麻煩幫我把這個帖刪掉

依照規定是不接受刪帖請求的
會員發帖後也沒辦法刪除帖子
如果發現帖子裡面排版有問題
請你利用編輯的方式修改而不是請版主刪除
作者: tisa2147    時間: 2015-9-24 01:02 PM

火砲 發表於 2015-9-24 02:05 AM
依照規定是不接受刪帖請求的
會員發帖後也沒辦法刪除帖子
如果發現帖子裡面排版有問題

喔  抱歉
只是發的文實在太難看了才有這種請求
對不起,打擾了
作者: hin7305    時間: 2015-10-3 11:10 AM

意見疑問:
主要是對 弒倭畜者 這位會員的行為有疑問

這位常常在政治類主題挑釁謾罵他人且正利用了版規政治類主題除外不處分
常常誘導他人比較不熟悉版規的版友也以難聽的字眼在其他主題討論回罵他
即正中他的陷阱立即被檢舉,他時常就是以這種方式長時間去挑撥毀謗他人
我每次問他問題他也都以廢物、廢渣、腦殘等來回應
這樣這種版規的漏洞已完全成為他的攻擊挑釁他人武器

在來他的ID是否有歧視的行為?
隨便找一篇他的文章一篇比較台日新聞
http://www07.eyny.com/thread-10553641-1-1.html
他的發言"台灣倭畜"歧視日本的行為時在太異常

另外我想版主也知這人在這都多開帳號
對於版規5、26他多開帳號自推文章的話這樣子沒問題?
更不用說開一堆帳號罵人製造假像自導自演
當然在這大多的版友也都知這行為是跟賺取金錢有關
不然實在是沒理由多開帳號拼得要死要活
當然他賺$問題不想干涉但影響他人行為實在是不能認同

最後版主不覺得他在惡意攻擊檢舉室檢舉人或被檢舉特別多?
這一切的亂源都來自於誰?
請超版鑑定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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