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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73刀殺死女友後道歉 法官判免死][蘋果日報][2014年12月11日] [打印本頁]

作者: 02024568    時間: 2014-12-11 02:23 PM     標題: [73刀殺死女友後道歉 法官判免死][蘋果日報][2014年12月11日]

本帖最後由 02024568 於 2014-12-11 06:46 PM 編輯

     北市男子劉其明不滿同居10多年的馮女提議分手,竟6度電擊馮女,再狂刺73刀致死;一審判他

無期徒刑,高等法院昨仍判他無期徒刑。

今天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殘忍殺女友的43歲劉其明與41歲馮女同居,前年12月,劉男懷疑馮

女和前男友復合,至少6度電擊馮女前胸,接著拿出藍波刀猛刺頭、頸、胸、腹等處共73刀,馮女

因傷重死亡。高院認為,劉男雖然殺人手法凶殘,但犯後始終認罪,且多次向家屬道歉、請求到靈

堂上香,已有悔悟之心,因此維持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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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不用處死刑? 有上香 有悔悟之心? 那是不是以後犯案殺人 只要裝出一副可憐的樣子
就能夠免死刑?


[下象棋沒贏過怒翻桌 男子遭鐵撬擊殺命危][蘋果日報][2014年12月11日]


[獸父約打砲 女兒藏保險套怒提告][蘋果日報][2014年12月11日]






作者: zjmei2002    時間: 2014-12-11 02:49 PM

台灣的法官們也真的很欠砍啊! 砍一砍再跟他們道歉

作者: jordan23jordan    時間: 2014-12-11 02:54 PM

又是恐龍法官 有悔意的確可以納入判刑的˙考量
可是他是殺人 罪刑根本無底線了 有悔意有什麼用
教化意義 就交給老ˇ天吧
作者: jacky0603g    時間: 2014-12-11 02:55 PM

裝萌也要是個正太或者正妹…法官的理由越來越變態…政治和社會風氣敗壞在一次次的縱容黑心政商和加害人…
作者: 你才是豬勒    時間: 2014-12-11 02:56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莫之我    時間: 2014-12-11 03:01 PM

這就是我們的鬼島,

這就是我們以往教育體制下交出來替我們審判的官員,

情理法~法理情~

應該都改為錢情理法~錢法理情
作者: leoo88556    時間: 2014-12-11 03:03 PM

無期徒刑...
這種殺女人的凶殘孬種
希望在監獄裡大家能好好"照顧"他...
作者: leosuper    時間: 2014-12-11 03:03 PM

台灣的人權是建立在"活"人之上, 已被虐殺的死者還談啥人權.

於是乎, 只需兇嫌表態"悔"意, 諸法官便可依"法"減刑之.

難怪台灣時常獲世界人權組織頒獎, 其來有自啊!
作者: 凰兒    時間: 2014-12-11 03:04 PM

在台灣,殺一、兩個人基本上是不會判死刑的
就算亂刀砍死對方
只要之後道歉,也不會被判死刑
反正,誰管你心裡想甚麼,就算只是表面道歉,內心爽得要命,瞧不起受害者,也不會有人知道
只是
目前我還不知道
如果殺一個人,又把那個人分屍吃掉,之後又道歉,會不會被判死刑??
至少,印象中分屍也不會被判死刑
結論
想被判死刑,在台灣真是有夠困難的
被判了之後,也不知道自動上訴到最高法院後,還會不會維持死刑
然後,也不知道要等多久才會執行死刑

沒辦法,人權團體嘴砲威力太強了
作者: erhsure37    時間: 2014-12-11 03:04 PM

原來就算有意殺人,只要嘴上道歉,行為誠懇一點,
法官就會認為有悔意了…
難怪有人殺起人來像發瘋一樣,事後哭得多無辜一般…
作者: s0931877123    時間: 2014-12-11 03:33 PM

無言了...
榔頭殺教師那個看來也沒事~
果真前幾年有個殺人犯講的...
在台灣殺幾個人不會有事= =
作者: b0960bbb    時間: 2014-12-11 03:49 PM

所以現在只要裝作有悔意,然後道歉就不用判死刑就對了
作者: 幻龍真君    時間: 2014-12-11 03:49 PM

你發的文怎麼前頭都有SIZE阿??

還是只有我的是這樣??

可是我看別人的文章都很正常耶
作者: M1900574502    時間: 2014-12-11 03:52 PM

73刀耶! 光是用數的就累了,何況是拿刀殺人,恐龍法官何其多,悲哀。
作者: jalingon3011    時間: 2014-12-11 03:56 PM

您好 您的文章格式似乎亂了:

[size=18.3999996185303px]     北市男子劉其明不滿同居10多年的馮女提議分手,竟6度電擊馮女,再狂刺73刀致死;一審判他[size=18.3999996185303px]

[size=18.3999996185303px]無期徒刑,高等法院昨仍判他無期徒刑。
[size=18.3999996185303px]
[size=18.3999996185303px]今天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殘忍殺女友的43歲劉其明與41歲馮女同居,前年12月,劉男懷疑馮[size=18.3999996185303px]

[size=18.3999996185303px]女和前男友復合,至少6度電擊馮女前胸,接著拿出藍波刀猛刺頭、頸、胸、腹等處共73刀,馮女[size=18.3999996185303px]

[size=18.3999996185303px]因傷重死亡。高院認為,劉男雖然殺人手法凶殘,但犯後始終認罪,且多次向家屬道歉、請求到靈 [size=18.3999996185303px]

[size=18.3999996185303px]堂上香,已有悔悟之心,因此維持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麻煩請您整理一下 以方便閱讀 多謝
作者: h1346    時間: 2014-12-11 04:08 PM

台灣不就是這樣總是認為對方會有改過的機會,政府也花錢養這些人
作者: a86241    時間: 2014-12-11 04:13 PM

我覺得這新聞有點偏頗了 正常法院在判殺人 第一次都不會判死刑 除了殺害直系尊親屬的罪 只有無期跟死刑可以判 畢竟法院在審理時 盡量還是以能改過的機會給別人 所以第一次殺人 很難說是他罪無可恕 直接判死 法官裁量刑時 不可能直接往最重的判 所以光就新聞的內容來看 我覺得是可以理解的
作者: he00950252    時間: 2014-12-11 04:29 PM

現在殺人只要庭上口頭道歉就可以免死是吧!
作者: cheng_tei    時間: 2014-12-11 05:05 PM

台灣司法生病了,隨便說個對不起就可以免死.令人無言
作者: yoyo0273    時間: 2014-12-11 05:53 PM

本帖最後由 yoyo0273 於 2014-12-11 05:55 PM 編輯

不是司法生病是地球生病還病入膏肓等人類全死光就會病好因為人類就是這顆行星的的病毒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4-12-11 06:02 PM

台灣的法官好有人情味哦,台灣最美的風景果然是人
作者: steven_lu    時間: 2014-12-11 06:17 PM

已有悔悟之心所以減刑?
這是台灣法律的一大漏洞
有沒有悔悟由法官單方面認定
這是什麼道理?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4-12-11 06:17 PM

說道歉就可以免死喔
那他如果放出來在犯怎麼辦
法官你要負責嗎
 
作者: zogol    時間: 2014-12-11 06:20 PM

台灣真的是犯罪的天堂,有去上香就算有悔意…
作者: bertymedicine    時間: 2014-12-11 06:40 PM

又是免死
一句道歉就要納稅人花20年稅金養他
然後假釋出來再花更多社會成本監控
鞭長莫及時還要人民生活在恐懼的陰影下?
作者: heehyuktonyfox    時間: 2014-12-11 08:13 PM

每次只要兇手哭著道歉
法官就認為還有教化可能、還有人性
那往生者呢? 不就要自認倒楣的被凌虐致死?
現在的法律根本就是保護壞人
那法官為什麼不讓人砍一砍?
作者: YANBE    時間: 2014-12-11 08:26 PM

只能說司法已死,受害者的人權完全被忽視了.
作者: enets    時間: 2014-12-11 09:00 PM

昏官沒被砍過   所以無法同理被害者的心  建議昏官特訓    給犯案者一個機會   砍昏官73刀  昏官沒被砍死  又會對犯案者心生同情再來說免死
作者: tung8220    時間: 2014-12-11 09:06 PM

台灣這麼亂,這種法官是很大的原因,該負很大的責任
作者: hsiang_lin    時間: 2014-12-11 09:08 PM

現在殺人都不用判死刑
台灣越來越糟糕了
作者: assiam    時間: 2014-12-11 09:20 PM

上香就算已有悔悟之心?這也算是恐龍法官之一嗎

作者: leading168    時間: 2014-12-11 09:23 PM

又是恐龍1隻,不敢擔當就不要當法官ㄚ,殺人者死,不要再浪費納稅錢麼養害蟲
作者: asher02    時間: 2014-12-11 09:50 PM

悔悟之心個鬼扯

這樣讓受害者家屬情何以堪
作者: u1000999    時間: 2014-12-11 09:52 PM

這看都不用看就知道是死刑阿
有點搞不懂法官在幹嘛
作者: king8562    時間: 2014-12-12 12:23 AM

官啊 真是好當  反正你們拿我沒辦法
我隨便怎麼樣  
作者: kai9801    時間: 2014-12-12 12:57 AM

這些法官唸一堆書得到結論就是坐領薪水都判無期就好~判犯人死刑業障會算在它頭上讓它輪迴墮入畜牲道
作者: vito73322    時間: 2014-12-12 02:05 AM

道歉就不用判死了
以後被害人家屬直接上門找人處理再道歉
難怪有人敢說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
作者: cross0713    時間: 2014-12-12 03:57 AM

如此殘虐的暴行,只要在開庭的時候裝無辜、多次表示極度後悔就能換來這樣的荒唐判決,也難怪人民越來越不相信司法.....(搖頭)我是覺得以一樣民主國家來說,還是多學學美國那邊的法率制度吧.....

作者: ldj27604    時間: 2014-12-12 05:12 AM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只要犯罪後道歉~~~~跟法官說有悔改之心~~~~就可以免死~~~~
73刀耶~~~~真的是恐龍法官~~~~還是怕被廢死聯盟抗議呢~~~~
能下手砍73刀~~~~還有良心嗎~~~~還是人嗎~~~~
作者: xwin5733    時間: 2014-12-12 08:14 AM

以後大家可以把厭惡人故意殺掉再來道歉 10幾年後出來又是一條好漢又可以殺人 感謝法官偽善者所做的事 難怪北市殺童案殺人犯會說在台灣殺人又不會死刑 怕甚麼 有這些假道學造孽偽善的法官 這種日子 指日可待 想不道學識越高的時代 法官甚麼叫公私分明 勿枉勿縱 的道理完全不懂
作者: AVK2862    時間: 2014-12-12 08:24 AM

制裁法官超難           台灣不算民主國家
作者: exitpro    時間: 2014-12-12 08:55 AM

沒有同理心的判決,有過一次不正常的反應誰知道他甚麼時候還會再來一次?
作者: KAMN25    時間: 2014-12-12 10:49 AM

這麼兇殘的手法,原來以後在台灣殺人只要假裝良心過意不去假道歉就可以不用判死,

這招真好用,大家要學起來
作者: a60217    時間: 2014-12-12 12:41 PM

法官真的很扯,的確道歉都不用判死
我看以後家人被殺害
最好搶在警察之前找到兇手
要不然關進去都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夠就地伏法
對只要道歉都不用死
反正我被殺自己倒楣
你們殺人兇手就在牢裡比看誰撐的久
作者: kiki4566    時間: 2014-12-12 02:44 PM

zjmei2002 發表於 2014-12-11 02:49 PM
台灣的法官們也真的很欠砍啊! 砍一砍再跟他們道歉

我贊同你說法------------這種恐龍法官沒給他們以牙還牙可能不會體會別人心情
作者: s7720365    時間: 2014-12-12 03:06 PM

法律不是專門讓法官們表現慈悲之心的工具
作者: vwxyz005    時間: 2014-12-12 08:34 PM

我覺得判的沒有不好,但法官的理由卻是這樣?!如果這不是亂、那什麼才是。
作者: cjer    時間: 2014-12-12 10:04 PM

原來道歉就可以了!!
這法官腦子是不是破洞進水?
是白癡還低能??是嗎是嗎是嗎??
啊~~我講錯了!不該這樣猜測法官的智商,對不起對不起....
作者: s9020106    時間: 2014-12-12 10:21 PM

台灣法律真的很瞎!
難怪一堆人犯罪也不怕!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14-12-13 02:15 AM

感謝分享!!!

這種司法  這種社會

台灣人民自求多福!!!
作者: gaexp259037    時間: 2014-12-13 03: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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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wang62002    時間: 2014-12-13 05:50 AM

哀~台灣的法律真是讓人無言
這樣只會讓犯罪機率增加而已

作者: a1911033    時間: 2014-12-13 06:53 AM

又教大家一招了
以後萬一真的不小心殺了人
記得要到靈前上香
還要掉些眼淚
這樣法官可以免你一死

作者: 0938897    時間: 2014-12-13 03:03 PM

家屬有原諒他嗎
沒有的話就判死刑吧
法官到底要無能到什麼程度才肯罷休
作者: zzz55515    時間: 2014-12-13 07:19 PM

恐龍法官..........太瞎了!!
作者: jack660617    時間: 2014-12-13 07: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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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my    時間: 2014-12-13 07:39 PM

還有一招可以充分展現悔意的大絕招===>抄佛經

誰能告訴我抄佛經跟有悔意是有什麼屁關聯?
作者: bllabwbw    時間: 2014-12-13 07: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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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不落    時間: 2014-12-13 07:48 PM

所以說台灣的法律,是教我們以後出門帶鐵棒自衛,免得遇到想吃牢飯的瘋子下手,因為懺悔1X年後假釋絕對還能在出來  .
作者: nitrogen07    時間: 2014-12-13 07:53 PM

就是這種法官讓台灣司法蒙羞
難道有悔意就能抵命嗎
那所有的殺人犯都不用判死刑了
只要有悔悟之意就能逃過一死
作者: kaily301    時間: 2014-12-13 07:55 PM

因殺人而被判無期徒刑不能假釋才合理
作者: vvikimo    時間: 2014-12-13 07:58 PM

請這些凶手去砍一砍腦殘法官吧,
記得要悔改說對不起喔。
作者: A1233389    時間: 2014-12-13 08:00 PM

這種人應該判死刑才對
作者: chusasu    時間: 2014-12-13 08:00 PM

現在知道為什麼台灣殺人犯越來越多的原因了
作者: 鮮果多    時間: 2014-12-13 08:00 PM

本帖最後由 鮮果多 於 2014-12-13 08:01 PM 編輯

我想大多數法官已經跟社會嚴重脫節~個個整天關在法院裡下班後關在家裡的人~又怎會了解社會已經嚴重到何種地步了"  治亂世用重典...  只會辦簡單的事情嗎?  政治的事只會聽從黨派  人民的事隨心所欲嗎?  台灣司法早就是全世界的笑柄了也沒差對吧! 那些無能的法官們  看門狗就要有看門狗的職責.......
作者: macjoe168    時間: 2014-12-13 08:18 PM

台灣的治安會這樣 ,  這些活在雲端 , 沒有同理心的恐龍法官要負最大的責任!!
作者: a31398323    時間: 2014-12-13 08:31 PM

台灣教育出的上流高等精英份子
卻是低能弱智恐龍法官

作者: cs556613    時間: 2014-12-13 09:05 PM

這樣的判決讓人無言了
殺人都不用抵命
難道被害人的命靠裝悔悟就能抵償嗎
作者: Rododaktylos    時間: 2014-12-13 10:51 PM

這就是台灣啊....
遺命賠一命很正常 就酸真的他有悔意  但那能算彌補?  那叫他把人復活吧'
作者: evan2099    時間: 2014-12-13 11:12 PM

世界上不公平之事還有很多,這只是冰山一角罷了...
作者: fish5686669    時間: 2014-12-13 11: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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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seurl    時間: 2014-12-13 11:42 PM

你才是豬勒 發表於 2014-12-11 02:56 PM
殺光法官全家 讓後跟法官道歉 一定可以免死

真的~殺人~道歉~再吃幾年免錢飯~好漢又是一條
作者: curryon    時間: 2014-12-13 11:44 PM

那一天如果被砍死的是法官的親友,而又剛好是這個法官審這個案子,我倒要看看是不是這是免死?
作者: a24879951    時間: 2014-12-13 11:48 PM

太誇張了..行兇手法那麼凶狠怎麼能免死...家屬應該很難過
作者: ckl8077430    時間: 2014-12-13 11:49 PM

台灣嘛!
犯罪者的天堂呀!
繼續讓有"佛心"的法官繼續"撐"著,
只會讓犯罪者更無所畏懼!
作者: relax30283    時間: 2014-12-13 11:54 PM

這樣也不是辦法 台灣監獄不是人滿為患了嗎?
作者: ufo13    時間: 2014-12-14 12: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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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manx2    時間: 2014-12-14 12:27 AM

在台灣人命真的不值錢...因為是恐龍的天下
作者: legend8999    時間: 2014-12-14 12:34 AM

完全無法接受的判決啊......
兇嫌有再生的機會 那受害者就該死嗎????
作者: denow    時間: 2014-12-14 12: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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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地零式    時間: 2014-12-14 09:16 AM

本帖最後由 天地零式 於 2014-12-14 09:18 AM 編輯

今天換法官他的女兒被砍73刀
然後兇手後悔倒歉求原諒
我就看那位法官會不會不判他
死刑只判無期

作者: tgyx0725    時間: 2014-12-14 10:08 AM

法官大大  請問假如有人捅死你全家在跟你道歉 你也覺得可以不用判他死刑嗎
作者: tms22824171    時間: 2014-12-14 10:13 AM

無期徒刑!!

這樣不是就代表又多一個社會上的敗類來分那些牢飯


牢飯不是就是來自我們的納稅錢


.........................
作者: bbswo1218    時間: 2014-12-14 10:15 AM

悲劇的法律無腦道連屁孩也做不成道理的法律 都已說明現在都得單身是最安全的了
作者: z86772324    時間: 2014-12-14 10:22 AM

這傢伙是欠揍嗎?
問題是那個法官也很不正常阿
怎麼可以不判死刑呢?
這樣才可以杜絕類似的情況阿
作者: a0330    時間: 2014-12-14 10:23 AM

我覺得台灣法律真的是太鬆了
這樣都可以判無期徒刑
不是說殺人一定要償命
只是這種方式只會助長社會殺人的歪風
作者: 銀翼神龍    時間: 2014-12-14 10:24 AM

在台灣殺人只不要殺到有後台的~一律裝可憐都會輕判的
殺到有後台的法官一定會判死刑~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作者: gn02059233    時間: 2014-12-14 10:27 AM

台灣的司法都變成可以議價的了
對於醫療方面的判刑確是不留情面
作者: roberthsieh    時間: 2014-12-14 10: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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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64110    時間: 2014-12-14 10:31 AM

遇到瘋子最好的方法就是讓他倒地,否則換你倒地就甚麼都沒有了.
作者: freetrees    時間: 2014-12-14 10:33 AM

這樣的人以經濟角度而言 實在不划算
納稅人又要花一筆錢來養
增加開銷又難以解消民怨
作者: 垃圾草油    時間: 2014-12-14 10:46 AM

只要他出不來,這對他是一種比死還可怕的刑罰
死只是一時痛苦,沒有自由比死更難受
作者: love0970507380    時間: 2014-12-14 10:57 AM

真是恐龍法官啊!!
如果你女兒死法也同樣你會原諒媽??
作者: leafing    時間: 2014-12-14 11:17 AM

從效益來說,要比較的是留下一個潛在犯與更生人的機率哪個大吧?
法官應該是認為,關個十幾年出來之後,她要再次交往另一個十年又分手的的情況應該很低吧?

我也覺得就算判他死刑,也永遠嚇阻不了下一個衝動情殺案就是了...
作者: raruhaha    時間: 2014-12-14 12:18 PM

這麼有人性的法官實在讓人很奇怪吔,有沒有替被害人想想呀
作者: samsam223322    時間: 2014-12-14 12: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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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731213    時間: 2014-12-14 01: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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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wfxpac    時間: 2014-12-14 04:41 PM

殺人這種事情本來就是不應當發生,為什麼法官認為嫌犯

殺了人只要肯道歉,就是有悔悟之心?嘴巴上道歉人人都

會,但真的狠心痛下殺手的只有禽獸才會做...
作者: sam999999999    時間: 2014-12-14 06: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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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3567432    時間: 2014-12-14 07:22 PM

現代人情緒好像特別容易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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